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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斯拉发布裁员消息几个小时后

抓马的一幕发生了

两位核心高管相继宣布离职

4月14日,特斯拉公司首席执行官马斯克给特斯拉全体员工发了一封邮件,宣布经过彻底审查,做出艰难的决定,为削减成本并提高生产率将裁掉“超过10%”的岗位。

数据显示,特斯拉在全球共拥有14万名员工,这意味着将有超过1.4万人被裁。其中中国地区被裁员工比例可能超过20%,销售人员是本次被裁的“重灾区”。

这并非特斯拉第一次裁员,但确是自2017年来裁员人数最多的一次。裁员上万、核心高管离职、总市值一夜缩水2200亿元,今年第一季度才刚刚结束,特斯拉迎来“至暗时刻”。

特斯拉大举裁员引发了不小的市场动荡。正如马斯克在内部信中表示:随着市场增长,某些部门出现了角色和工作职能的重复,聚焦各方面以降本增效是极其重要的。

本次特斯拉裁员,涉及超万名员工和高管离职两种复杂情况,在企业内部管理及外部市场反馈双重压力下,如何在裁员潮中明哲保身、减少员工与消费者的负面情绪变得尤为重要。特斯拉员工透露,这次裁员赔偿标准为“n+3”。

N,N+1,2N,仍然有企业对这几个词傻傻分不清,导致陷入不敢与员工进行离职谈判或者不会结算离职费用的窘境,今天大摩就从降本增效角度切入,详细讲讲当面对员工优化、公司裁员的情况时企业应该注意些什么。

01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赔偿N的情况

【上下滚动查看】

1.当劳动者因以下情形向用人单位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N: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8)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9)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2.当用人单位因以下情形主动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N:

(1)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依法被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因用人单位被责令关闭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3)因用人单位被撤销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4)因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02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赔偿N+1的情况

划重点:无过失性解除+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

03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赔偿2N的情况

划重点:违法解除

如用人单位在不存在法定事由的情况下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如在发生以下情形时,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无过失解除或经济性裁员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构成违法解除: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商场如战场,波谲云诡、瞬息万变,裁员潮从去年蔓延至今年,看样子还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降本增效仍是当下许多企业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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