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人物早餐会】本刊2024年4月23日发于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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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中国内地,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已在身份认证、移动支付、出入门禁等场景“遍地开花”。这项技术在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多争议。尤其是疫情三年出于防疫需求,对人脸识别技术应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经此一疫,各种非疫情的“行业载体”纷纷应用,时至今日,这种局面依然浮现,而这种浮现,又和公民的隐私权,肖像安全息息相关。但是最近上海出来的一则消息,显示国家层面,在解决在华外国人支付困境的问题后,正在破局第二个相关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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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深媒体人胡锡进先生4月20日发文称,“上海似乎是全国第一个打破“刷脸”入住酒店规定的国内大城市,老胡想说,上海带这个头,不枉它在中国大城市中的独特地位和人们对它的厚望。”

4月20日,中国资深媒体人胡锡进就此事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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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中国资深媒体人胡锡进就此事发声。

文中还提到,酒店入住“刷脸”未曾入法,也从未成为部门规定,全国酒店行业也未有过相关明文,总体看,它就是各地相互效仿而来的。那么在打破这一行业已普遍的做法时,各地有着充分的自主权利,这样的权利应当得到尊重。

据华裔人物早餐会了解,事情的背景,是近期有旅客反馈,17日入住上海一家酒店,被告知已不再强制要求“刷脸”。并得知:如果要为忘带身份证件的旅客提供便民核验服务的,应当明确征得旅客本人的同意。请注意,这是在你忘带身份证的背景下,刷脸也要征得你本人同意才行。

旅客住宿登记问询流程图,其中关于人脸信息采集分为同意与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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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住宿登记问询流程图,其中关于人脸信息采集分为同意与不同意

在上海市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系统公告栏可以看到,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已发布新的《关于发布旅客住宿有效身份证件和住宿登记问询流程的通知》。最新的《旅客住宿有效身份证件须知》《旅客住宿登记问询流程图》显示,对于无有效身份证件的到店大陆内地居民,可采用两种方式进行身份核验,“刷脸”须征得同意。如旅客同意采集人脸信息,则进入“未带身份证登记”模块进行办理;如旅客不同意采集人脸信息,则请旅客到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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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内发布的温馨提示,其中严禁“强制刷脸”网页截图。

针对此事,相关媒体于19日电话询问了上海几家连锁酒店,前台人员都表示已经收到相关通知,仅需身份证登记即可办理入住,无需强制刷脸核验。有酒店工作人员透露,这一新政策将从7月1日起正式施行,但是目前不少酒店已提前执行。据其中两家连锁酒店工作人员透露,该通知系当地派出所下达。

对于上海是否是全国首个入住酒店取消“强制刷脸”的省市,目前尚无法完全确认。据本会了解,公安部曾下发一份指导意见,就不再强制刷脸提出要求,但各地执行情况不一。而上海市公安局工作人员也向媒体证实,公安部已下发内部通知、各地正陆续推行。而入住酒店不再强制刷脸,不仅是公安部的要求,文旅部门也在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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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推进的背景是整个旅游行业更焦急,今年中国两会期间,政协委员、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曾提交一份《关于限制旅游场景过度使用“人脸识别”的提案》,直言在酒店加装人脸识别设备终端既没有明确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也没有正式成文的部门规章规定。该举措不仅降低服务效率,容易引起游客的不满和投诉,而且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他建议,公安部全面摸底排查强制酒店、度假村、民宿等旅游住宿机构购买和使用人脸识别终端的情况,摸清要求安装的法律依据、要求安装的部门和层级、是否指定厂家品牌、是否与原有的身份证查验系统并行,是否要求同步上传信息等情况,及时指导各地取消游客入住宾馆酒店必须“刷脸”的规定,并召回相关软硬件设备。

刷脸已成常态,疫情后仍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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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脸已成常态,疫情后仍未改变。

而中国国家网信办为规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也尝试作出红线。2023年发布的一则(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方可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还提出了“实现相同目的或者达到同等业务要求,应当优先选择非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方案”。

而据本会了解,与此相关的一则新闻是,消保法首部配套行政法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将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第23条也指出,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不得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采用一次概括授权、默认授权等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与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个人信息。到本文发稿前,这个条例的出台与本次酒店取消刷脸政策,是否与此有关尚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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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是有理性的声音不断大声疾呼:我们自己的这张脸就那么不值钱吗?中国大陆难道没有个人肖像隐私权吗?

另一方面的客观事实是,刷脸已经成了中国人生活中习以为常的一环。从淘宝、京东等各大电商,官方政务网站、垄断行业如12306,到各大小银行、医院药房,到火车高铁民航出发、酒店住宿登记、公园博物馆进出、包括营业执照法人验证、税务验证等等,无所不能, 甚至一个施工工地、一个小区、一个写字楼的进出闸机,肆意泛滥,谁都可以扛起有序管理的大旗,设置人脸识别程序,随意进行公民肖像采集和使用,这当中的灰色链条和潜在危险已经越来越不容忽视。

央媒报道最高法有关人脸识别技术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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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媒报道最高法有关人脸识别技术的司法解释

客观讲,从官方到民间,从政府到商业机构,人脸技术的大规模应用已经逐渐形成泛滥之势。这当中的边界线,模糊地带,对法律的淡漠,已经到了一个需要彻底厘清,彻底回归法治的局面。

人脸信息作为人体的生物特征之一,和指纹、DNA一样,已成为识别身份的重要手段。在个人信息频繁使用的时代,你的“脸”也可以成为被买卖的商品,不少人在其中发现“生财之道”。而近年曝光的倒卖人脸行为,已经佐证人脸技术要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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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国央视对人脸识别现象的报道显示三成受访者已经受到隐私或财产损失。

中国官方新华社记者曾经调查发现,部分网络黑产从业者利用电商平台,批量倒卖非法获取的人脸等身份信息和“照片活化”网络工具及教程。通过搜索特定关键词,能找到专门出售人脸数据和“照片活化”相关链接。部分卖家以“人脸全国各地区行业可做,信誉第一”“出售人脸四件套,懂的来”等暗语招徕。记者随机咨询其中一位卖家,对方用语音答复道“加微信聊吧,这个说多了会被封”。更有不法分子还出售“照片活化”工具,利用这种工具,可将人脸照片修改为执行“眨眨眼、张张嘴、点点头”等操作的人脸验证视频。

“如果只是采集个人的人脸信息,比如在马路上你被人拍了照,但是没有获得你的其他身份信息,隐私泄露风险并不大。”相关电子学科专家说,问题在于,当前网络黑市中售卖的人脸信息并非单纯的“人脸照片”,而是包含公民个人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等)的一系列敏感数据。

“而从技术角度看,将人脸信息和身份信息相关联后,利用系统漏洞‘骗过’部分平台的人脸识别机制是有可能的。”专家建议,相关机构部门和互联网平台在制定人脸识别安全规范的过程中,要特别强调“人脸数据等生物特征信息”与“其他身份信息”实行完全隔离存储,避免将人脸数据与身份信息相关联后发生批量化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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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酒店取消强制刷脸的消息一出,引发了诸多讨论,总体持肯定的居多。但也有观点指出,长远来看取消“强制刷脸”弊大于利,仅靠肉眼比对 ,酒店安全管理漏洞太大,比如未成年人非实名登记,身份证丢了被逃犯冒用办理入住等情况难防。

不难发现,反对取消“强制刷脸”的观点更多是从公共安全管理的视角出发,逻辑则是要做到“以防万一”。对此,更多支持“取消强制刷脸”的网友则认为,极端的小比例治安事件不能以此成为让渡所有人权利的理由,更不足以构成重复过度收集公民隐私信息的理由。“对未成年人、违禁人员核实不严格的酒店,就算人脸识别,酒店想让住还是能住呀。”针锋相对的观点反驳不一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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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产生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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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产生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人脸识别全国第一案当事人、浙江理工大学郭兵教授表示,住酒店的安全焦虑,已成为公安部门、酒店从业人员头上的“紧箍咒”,急需给他们“解套”。“这种要求绝对安全的主张,本身是一种安全焦虑的自我绑架。”

他认为,这种对安全的顶格要求与酒店作为正常经营机构的义务属性,是完全不匹配的。酒店是满足临时居住需求的商业机构,对它施加的安全保障义务应该框定在正常限度之内,而不是无限上纲。在郭兵看来,要求酒店同时进行人工审核和刷脸比对,是不符合法律上的风险权益比例原则,更不符合个人信息处理必要性原则的。“就查验来说,提供身份证完全够了。但现在很多地方的做法是刷证+刷脸,这是非常明显的个人敏感信息重复收集,毫无意义,而且还是不透明收集。”郭兵如是说。

而资深数据法律师袁立志认为,“本质还是个利益权衡的问题。反对者的观点有个隐藏的前提,就是酒店有实质审查人证合一的义务,必须准确,越准确越好,不允许出错,但酒店有实质审查、保持精准的义务吗?住酒店是个高频常见需求,绝大多数住客都是遵纪守法的。为了防止少数违法犯罪行为,对全社会施加一种普遍性的高风险义务,合适吗?这中间是否要仔细权衡?”这位专家解释其提到的“高风险义务”,就是指人脸数据被滥采滥用和泄露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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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脸信息技术的质疑,早在2019年就已经发生,前文提到的浙江理工大学副教授郭兵就由于不愿使用人脸识别,将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告上了法庭。这也被称作国内消费者起诉商家“人脸识别使用”领域的“第一案”。

“人脸识别使用”领域的“第一案”当事人浙江理工大学副教授郭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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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脸识别使用”领域的“第一案”当事人浙江理工大学副教授郭兵

在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持年票进入者需通过“刷脸”认证,方可入园。浙江理工大学副教授郭兵19年4月在这里录入指纹,办理年卡。但到了10月17日,郭兵收到动物园短信通知,年卡系统升级为人脸识别,原指纹识别取消,未注册人脸识别的用户在10月17日之后将无法入园,需尽快携年卡到动物园办理升级业务。动物园解释说,入园方式的变更主要是为了方便消费者快速入园,人脸识别效率更高。

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公告称“凭年卡及人脸扫描入园”。

但郭兵认为,动物园应当征得消费者的同意,还应当告知消费者使用的目的和风险,让消费者真正知情。郭兵还认为,自己的面部特征等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属于个人敏感信息,一旦泄露,容易被滥用,危害到了人身和财产安全。他向动物园提出退还年卡的费用,但双方协商未果,2019年10月28日,郭兵向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该案件从2019年10月,到2022年的四月历时两年半,以原告郭兵的胜诉落下帷幕。

在“人脸识别使用第一案”二审宣判的两个月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专门针对人脸识别的司法解释。这个司法解释全面地回应了“人脸识别使用第一案”诉讼过程当中引发的诸多的法律纠纷,并且这个司法解释当中的一大亮点就是确认了企业不能够强迫或者变相的强迫使用人脸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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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高人民法院人脸识别的司法解释出台之后的两个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了《个人信息保护法》。这是中国第一部专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做的立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顺应了世界性的趋势,就是我们的个人信息既需要保护也要允许对其的合理利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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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郭兵一纸诉状,把一个亟待明确的问题放到了大家的面前:究竟谁有权利收集我们的人脸信息?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目前没有法律具体规定谁有权采集我们的人脸信息。我们希望这个问题能在法律层面上尽早明确,避免出现商家随意收集用户人脸信息的情况,或“不刷脸就不提供服务”的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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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制刷脸这种行为,可以明确的一点是,它真真切切地侵犯了民众的个人隐私。尽管面部识别技术在不断发展,但其准确性和可靠性仍然存在一定问题,在数字化时代,个人信息已成为一种重要的资源,而面部识别信息更是个人隐私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人都有权决定自己的信息如何被使用,强制刷脸无疑剥夺了个人选择权,使得个人信息处于不安全的状态。

刷脸技术不应被强制推行。在保护个人隐私和确保技术可靠性的前提下,我们可以探索更加合理、人性化的身份验证方式。同时,政府和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视和监管,确保每个人的隐私权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

随着上海市打响严禁强制刷脸第一枪,截止到本会发稿时,国内多地此项政策已开始调整。

本期主要撰稿:Duncan 友然 毛强

文字统筹:周浩然丹增措

美术指导:一洲 郑晓青

本期图片编辑:王梦 孙琪 丁朵朵

多媒体通联:朱南 杭熠

广告公关通联:郑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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