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的失误凭什么判我无期!”2006年,山西小伙在一故障ATM机上多取17万,被抓后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引发民众热议,后来小伙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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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山西男子叫许霆,23岁,来广州打工,许霆没有什么文化,也不会什么技术活,小伙子还有点心高气傲,性子急躁,因此,一时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只能四处找些散活。,生活很是艰难。

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下,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节俭一些。 可是小伙子刚来到大城市,以为机遇很多,因此花钱也大手大脚,很快,从老家带来的那点积蓄没多久都挥霍光了。

这天,许霆坐在街边,看着街上的霓虹灯,心里一片茫然,一没钱二没知识,只能干个保安,勉强糊口,可是这种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呢,他叹了一口气,准备去吃点饭,再想以后。

许霆一摸兜,低声骂了一句,最后十块钱中午吃饭了,现在身上是一分钱都拿不出来。 许霆不甘心,翻遍了身上所有的口袋,只找到了一张银行卡,他依稀记得里面好像还有一百块钱。

于是,他准备和朋友郭安山一起去银行取钱,回来之后顺便吃点饭,没发工资前之前,先这么凑活着。

许霆输入密码后,取款机迟迟没有反应,许霆不耐烦的拍了拍机器,还是没有动静,“老子就这100了,你还吞了! ”

这次机器有了反应,只是出来的不是100...而是十张一百的...

许霆懵了,揉了揉眼睛,确实是1000,这可把许霆干蒙了,他不明白自己的卡上只有100块,是怎么取出1000元的。 于是许霆又试了一次,ATM机再一次吐出了1000元。

许霆这才意识到ATM机出现了故障,他看了看周围的环境,广州已经进入了深夜,街道寂静,四下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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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如果我一直...岂不是要发财了。许霆开始一遍遍地在机器上取钱,共计人民币17.5万元
后诱使郭安山入伙,也重复自己之前的操作,取走了1.8万元
二人知道这个钱不合法,而且银行还有监控,他们肯定会被抓住。
但是两人都不舍得把钱交到警局,于是,一合计,准备连夜坐火车逃跑。
二人坐在火车上,看着离广州越来越远,稍稍安心,此时,一通电话打过来,那边是保安公司,说是钱没结,让他们过来取一下。
许霆立即意识到那边有警察,立马把电话挂了。两人刚安定下来的心又一次焦灼起来。
郭安山害怕的要命,火车刚在中途停站,他就趁着许霆去上厕所的时候,跑下车,去当地的警局自首。
许霆发现郭安山不在,猜到他应该是下车去自首了。
许霆也害怕,也想过去警局,但还是舍不得这笔巨款。
于是,他选择继续跑。
当时的监控系统并不发达,这才让许霆有机会躲了一年多。直至2007年5月22日,警方在宝鸡火车站抓获了逃亡的许霆。
而此时,17万的巨款已经被许霆挥霍一空。
法院对于二人的处罚也在当时引起了热议。
郭安山,由于认错态度良好,主动自首,被判1年有期徒刑,罚款1000元。
而许霆情节恶劣,金额巨大,是以判处许霆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许霆当庭提出不满:“银行的失误凭什么判我无期?”,随后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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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认为,许霆并没有主观犯罪意愿,他只是去取钱的,叛无期太重了。
2008年3月,法院考虑到了银行的过错,认为许霆违法程度没有对社会造成太多的负面影响。最终判处许霆5年有期徒刑,2万元罚款,同时需要偿还那17.5万元。
后来,以许霆一事为案例,相关部门修改了诸多律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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