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当事人王某来到青海省互助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青天有鉴,司法为民”的锦旗送到法官手中,以表示对法院公平公正办案和司法为民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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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系亲戚关系,同时被告雇佣原告在其工地上开车,承诺每月工资6000元但分文未付。2020年5月,被告以发放工人工资为由,让原告以自己的名义在互助农商行贷款15万元给其借款,期限三年,并口头承诺每月支付利息,贷款到期后归还本金。原告获得15万元贷款后当天转账支付给了被告,但未要求被告出具借据。贷款到期后,原告多次索要借款,被告拒绝还款。原告于2024年2月起诉至互助法院,但因证据不足主动撤诉。原告自行索要无果后于2024年4月再次起诉至互助法院。
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原、被告系姑舅关系,且住在同一村里,可以说是抬头不见低头见。原告手中没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证据,仅有一份转账凭证且已经起诉过一次,如处理不当,很有可能导致原告的借款无法讨回。承办人接到该案件后,立即与原、被告电话沟通,了解案情原委,先后三次以电话或传票传唤被告到庭调解,被告均未到庭。开庭当日,被告经传票传唤仍未到庭应诉,承办人依法缺席开庭审理。庭后,承办人再次与被告电话沟通,从情理的角度向其释法明理,从法理的角度给其分析利弊,引导其换位思考,并告知其经传唤未到庭应诉,自行放弃诉讼权利,可能承担不利后果。被告这才敞开心扉称其不是故意逃避债务,实在是资金周转遇到困难。开庭后第二日,被告来到法院,承认了借款的事实,承诺向原告还款并承担相应利息,原告了解了被告的困难后,亦表示愿意宽限给付时间。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一致确认了归还本金及利息、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纠纷顺利化解。
锦旗虽轻,却能看出,司法为民之举在群众心中分量不轻。法律有尺度,调解有温度,互助法院将继续坚持高效、负责的工作态度,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在办好一件件民生“小案”、做实一件件民生“实事”中,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权威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