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5日至5月1日开展第22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坚持预防为主,守护职业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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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照射辐射防护是指放射工作人员在放射性活动过程中的辐射危害控制。职业健康管理的目的是促进并维持各行业职工的生理、心理及社交在最好状态,确保放射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安全和技术培训、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器档案管理等。职业照射辐射防护与职业健康管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标准及辐射防护“三原则”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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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防护的基本任务是保护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放射诊疗患者或受检者、公众及其后代的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保障核和辐射技术应用的可持续健康发展。辐射防护的目的是防治有害的组织反应,并限制随机性效应的发生率,使之达到被认为可以接受的水平。实践正当性、防护最优化和剂量限值为辐射防护的“三原则”。

实践正当性是指在引进伴有辐射照射的实践以前,应当进行正当性判断和代价-利益分析,只有实践使个人和社会从中获得的利益大于其可能造成的危害时,该时间才被判断为正当的。

防护最优化是指在考虑到经济和社会因素的条件下,应当采取各种防护措施,将个人受照剂量、受照射的人数以及受照射的可能性均保持在可合理达到的尽量低水平(as low as reasonably achievable, “ALARA”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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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量限值是指在计划照射情况下,个人受到的总有效剂量和有关器官或组织的总当量剂量不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相应的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