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郭兴平)近年来,乐都区检察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及《青海省检察机关开展依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主管机关沟通衔接,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宣传,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能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2023年,乐都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乐都区部分白酒销售商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遂向行政主管机关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及行政违法行为检察建议2份,建议行政主管机关经常性开展执法检查,加大处罚力度,维护广大消费者和企业合法权益。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主管机关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对辖区内酒类市场开展专项检查,立案查处1件,立案查处其他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4件。

下一步,乐都区检察院将积极能动履行行政检察职责,通过借助大数据排查、媒体线索反馈、网络信息筛查等多种途径发现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线索。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形成打击涉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合力,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治化水平。对工作中发现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方式做深做实做细溯源治理,为维护公平竞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检察官温馨提示: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是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务实举措。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方式,是人民检察院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