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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 定

2024年4月26日贵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贵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

按照《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不再保留贵阳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韩梅同志原任贵阳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