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起诉我,应该积极应诉,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主动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起诉的处理流程有:

1、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

2、当事人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如果由律师代为诉讼,要向法院递交授权委托书。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要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法人的授权委托书要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3、提交答辩状。法律规定,被告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4、收集、提交证据。一定要详细阅读法院的《举证通知书》,严格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举证。

5、按时参加开庭。

6、法院的裁定、判决出来后,如果不服,要及时上诉。裁定的上诉期限是10天,判决的上诉期限的15天,从接到裁定书、判决书的次日起计算。

出交通事故我方全责的,需要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并对受害方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分别进行赔偿的;对于车辆有保险的,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规定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车辆没有保险的,全部由全责方赔偿。

一、只有财产损失的理赔方法:

1、车辆有保险的: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规定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车辆没有保险的:

交通事故造成的全部财产损失由全责方个人承担。

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有: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1、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2、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3、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二、有人员伤亡的理赔方法:

1、如果有人员伤亡,第一时间拨打120或者前往医院接受治疗;

2、伤情严重或者无力支付医药费时,可以要求对方机动车司机及对方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

3、伤势医治结束后,先向司法鉴定所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具体几级以鉴定结果为准,拿到鉴定报告后可以向司机或者保险公司理赔:

(1)车辆有保险的: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规定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车辆没有保险的: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全部由全责方个人承担。

4、赔偿项目包括电动车的维修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等,若是造成残疾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费,造成死亡的,还应包括一次性死亡抚恤金、丧葬费等。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维修费: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

2、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3、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4、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7、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8、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9、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1、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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