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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04年5月1日起实施,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20周年,为有效提升群众道路交通安全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让大家懂法、知法、用法,辽宁各地交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周年主题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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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

近日,沈阳交警深入农村、社区、广场等地,开展“法润平安 文明相伴”等主题活动,同时通过交警大队办事窗口广泛播发事故警示等主题宣传视频,营造全民学习交通法律法规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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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民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法律法规、剖析事故案例等方式呼吁广大市民群众,在日常交通出行过程中要把守法和安全放在首位,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做起,做学法、懂法、守法的带头者、践行者、传播者,共同创建法治、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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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辽宁鞍山

4月25日,鞍山交警在辖区商场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周年纪念活动。活动现场,交警与市民开展了交通安全知识互动问答,并为答对的参与者送上了文创小礼物。现场活动结束后,还在室内大屏幕上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活动展播,进一步提高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03

辽宁阜新

4月24日,阜新交警支队细河大队民警走进辖区幼儿园,开展“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中,民警从幼儿的认知和接受能力出发,用看图说话的方式,带小朋友了解常见交通安全标志的意义。同时,民警还组织小朋友们进行道路交通模拟游戏,教会他们如何规范“走路”和安全横过斑马线,乘坐车辆时如何系好安全带,乘坐摩托车、电动车时怎样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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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阜新交警支队海州大队在辖区人流密集的商业广场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重点讲解、演示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提醒电动车驾乘人员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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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辽宁各地交警还将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进农村等活动,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共创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来源 | 辽宁公安交通安全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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