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首府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创造良好交通环境,我市对城区道路及公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以下交通技术监控系统(电子警察)已达到规范要求,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决定自2024年5月10日零时正式启用。

本次启用的交通技术监控系统如下:

一、对机动车路口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通行、逆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启用2处交叉路口共8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二、对机动车在公路国、省、县道超速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启用1段4套区间测速设备。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法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附:本次公告启用点位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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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告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