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关注滨州滨州 来源:编辑:滨小影【版权及免责声明:本文系滨州滨州(微信公众号:滨州滨州,ID:binzhou3723)转载编辑文章,滨州滨州(微信公众号:滨州滨州,ID:binzhou3723)对文中观点保持正能量观点,对文中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只对文章正能量观点负责,转载请注明来源。如果分享的内容和图片侵犯您的版权或者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滨州滨州(微信公众号:滨州滨州,ID:binzhou3723)联系进行审核处理】

关于对滨城区交警大队车载移动

违法停车取证设备公示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结合道路实际,现将启用车载移动违法停车取证设备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1日,公示完成后将启用车载移动违法停车取证设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车载移动违法停车取证设备,依法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员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经审核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并实施处罚。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现将移动违法停车取证设备设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取证设备

鲁M9398警(警用摩托车)、鲁M9212警(警用摩托车)

二、执法地点

滨城城区(东至东外环,西至渤海十一路,南至黄河大道,北至黄河十二路)

三、抓拍取证交通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员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

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滨城区大队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