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贾慧)为积极响应最高检、全国妇联部署开展的“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号召,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关于《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青海省妇女联合会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加大司法办案过程中对困难妇女、儿童的帮扶力度,以自觉依法能动履职更好保障妇女合法权益,4月26日,平安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公开集中发放仪式,向2名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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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仪式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海侠向被救助对象讲解了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及意义,告知本次司法救助是党和检察机关对因案受困的人民群众的关怀,鼓励他们要振作精神,早日走出困难阴霾,重拾生活信心,希望救助申请人能通过司法救助金解决燃眉之急,确保救助金用在刀刃上,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

开展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执法为民,推进法治建设,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党和政府关爱”的民心工程。平安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推动党员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把党纪学习教育与检察为民相结合,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在诉源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显性作用,确保检察环节“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积极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救助格局,不断优化提升司法救助工作理念,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为民的担当和司法关怀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