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在孟晚舟事件中,加拿大坚持不放人,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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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不存在坚持不放人。因为加拿大人比你还想放人。

这个剧本原来是像阿尔斯通案件那样的设想。先给大家科普一下,法国的骄傲,阿尔斯通,当时美国对他的眼红和仇视态度跟现在对华为也差不多。然后跟扣押孟晚舟一样,在阿尔斯通的高管皮耶鲁齐在美国转机的时候,直接将其拿下,理由是他在一个印尼的电力项目上行贿,他可没有孟晚舟那么硬的骨头,很快就认罪。你既然认了罪,就是公司涉嫌通过行贿去拿到国外的项目,随后美国司法部向阿尔斯通开出了巨额罚单。

你没看错,哪怕是法国公司向印尼行贿,美国也要管,这就是长臂管辖原则,只要在当中有任何一个环节,跟美国稍微有一丁点关系,比如说你行贿用的钱是美元,他就有权管你。然后摆在阿尔斯通董事长兼ceo波克隆面前的,就两条路,一条是被抓进美国的监狱,另外一条是配合完成收购。紧接着通用电气就开出了134亿美元的白菜价,最后顺利拿下阿尔斯通。以上这个故事被出狱以后的皮耶鲁齐区写成了书,叫美国陷阱,至今还放在任正非的桌上。

所以按照阿尔斯通的剧本扣押,孟晚舟只是暂时的,他们设想的是孟晚舟很快就会认罪,这样的话就可以给华为开出巨额罚单,然后通缉抓捕任正非逼着你交出控制权,最后要么摩托罗拉,要么苹果,可以以白菜价收购华为。

但是没想到的是孟晚舟不是皮耶鲁奇,中国政府也不像法国政府那么怕事,任正非在中国政府的支持下,也不是想抓就能抓的。

所以这个剧本当第1步就卡那里了。本来加拿大想讨好一下美国,如果这个案子接着审判下去,孟晚舟认了,那很快,孟晚舟就可以送走,即便不释放,也是移交给美国。但由于孟晚舟不认,所以僵持不下,即使加拿大人也很想赶快把孟晚舟放走。只是像个烫手的山芋,一直送不走。中美双方僵持不下,达不成共识,就没办法合理的释放。

这里要说一下长臂管辖的逻辑。长臂管辖是美国的一个法案,也就是任何事情只要和美国保持最低限度的接触,美国都有权按照自己的法律来管。自己没法律的,还可以临时立个法。比如欧洲国家和亚洲国家做生意,如果用的是美元,哪怕货物跟美国也没啥关系,美国就有权管。之前还出现过两个欧洲国家之间做交易用的也不是美元,只是因为发邮件的时候邮件运营商的服务器在美国美国也管了。

当然我们大家都可以质疑,凭什么管?因为如果他手伸这么长管理你不服的话,要么可以对你进行经济制裁,甚至可以对你进行军事打击,但如果一个国家既不怕美国的经济制裁,也不怕美国的军事威胁的时候,那么长臂管辖,对你也就没有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