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年度重点工作,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在苏州吴江召开长三角区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专班第二次会议。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试点区域政府分管领导参加会议,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参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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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汇报长三角区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进展情况,审议长三角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价格文件及发文情况,审议首批试点区域初始排污权核定、交易需求清单相关事宜,审议长三角区域排污权交易平台相关事宜。

会上,三省一市及试点区域充分交流了本区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相关情况以及对长三角区域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的相关建议,三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分管领导作表态发言。

生态环境部肯定了长三角区域在试点工作上作出的贡献,并表示了对长三角区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未来工作的期待,希望专班成员再接再厉,推动长三角区域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