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时事新闻网大连中心主任张添强 图/校园印记)

——法律志愿者到大连市甘井子区泉水小学宣传爱国主义

为深入学习贯彻《爱国主义教育法》,宣传爱国主义典型事迹和人物,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4月26日下午,在大连甘井子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区司法局的指导下,在泉水司法所、泉水街道源泉社区的组织下,甘井子区法院的崔小红、隋政、艾昕、吴一凡等四位法官,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的梁照忠律师,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冯丹丹、王静、李鑫、林海玲、杨艺萌、朱琴等八位律师,为泉水小学的500余名小学生宣讲《爱国主义教育法》,旨在增强小学生的学法用法意识,引导小学生理解爱国主义内涵,体会爱国主义精神,培养爱国主义情感,让爱国主义成为小学生的思想共识、日常行为习惯,长大后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受到师生们的热烈欢迎和广泛好评。

法官、律师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向小学生们介绍了《爱国主义教育法》实施的重要性,通过自身办理的发生在小学生身边的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爱国主义教育法》的主要条文,以及如何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实践爱国主义精神,教育引导小学生珍惜时光、刻苦学习、练好本领,更好地践行核心价值观,弘扬向上向善正能量,文明使用网络,不信谣不传谣,远离校园暴力,拒绝校园欺凌,做一个知法尊法、懂法敬法、守法护法的好学生,努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六年二班刘峻辰同学说,通过此次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我深刻感到作为一名小学生,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爱护环境、保护生态,不违反学校纪律,多做好人好事,这也是一种爱国的表现形式。

全国老兵宣讲团成员王金海律师说,《爱国主义教育法》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甘井子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区司法局积极组织法律志愿者“送法进校园”进行宣传,向中小学生普及《宪法》、《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常用法律知识,厚植中小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激励中小学生为振兴中华而努力读书,让爱国主义成为中小学生的坚定信念和精神依靠,进一步推动爱国主义教育深化普及、掀起热潮,为庆祝建国75周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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