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民政局坚持把养老服务工作作为头号工程来抓,不断健全政策保障体系,增加养老服务供给,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加快建设全省康养高地。全市建成养老服务设施1500余处,配置床位近7万张,7个县(市、区)获评全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市、区)、数量居全省第一。

制度化支撑

夯实养老服务工作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形成党委政府主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方合力推进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加快实施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养老服务工作连续9年被确定为全市重点民生实事。

强化规划引领。市级编制《市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0年)》,县级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与城镇体系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有效衔接,纳入全市城市规划“一张图”管控,为养老设施发展提供充分空间。

完善惠老政策。出台《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县两级发布实施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分类落实28项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公办养老机构评估轮候、委托代理服务等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不断满足孤寡、高龄、失能等特殊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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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体化建设

织密养老服务设施网络

发展居家社区养老。建立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用房无偿移交制度,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探索发展助老食堂,累计建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79处、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53处、老年人食堂406处,完成适老化改造5700余户,3个县(市、区)获评省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地区。

培育专业机构养老。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专业照护需求,重点支持护理型养老床位建设,累计建成护理型床位3万余张,1家机构入选国家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1家机构被确定为山东省第二批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创建单位,1家机构获评“2023山东康养服务十佳品牌”。

创新推动农村养老。按照“政府扶持、村级主办、社会参与、互助服务”的原则,利用集体用地、闲置校舍建成农村幸福院687处。连续三年将乡镇敬老院改造纳入市政府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市级投入1000余万元给予支持,敬老院服务质量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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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化推进

激活养老服务运营市场

放宽行业准入门槛。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和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行政审批,全面实行备案管理,简化医养结合机构设立流程,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公办与民办、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享受同等补助政策,在省级补助基础上,市级再增加相应配套资金。采取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途径,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形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

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注重招引知名养老服务企业和专业化组织,鼓励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运营养老服务设施,上海九如城、山东健康集团等全国知名养老品牌落户济宁,1家机构获评省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培育养老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12家机构入选全省养老服务标准化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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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提升

满足多样多层服务需求

强化综合监管。围绕养老服务领域登记备案监管、消防安全监管、医疗服务监管等7个监管部门9类重点监管事项,实施集成化、标准化监管事项管理。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一件事”纳入省“综合监管一件事”重点改革试点任务,全省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培训班暨养老服务领域风险防范现场观摩会在我市召开。

培育孝养人才。建立养老护理员分级分层培训制度,市县两级每年培训养老护理员3000人次。评选300名“孔孟之乡敬老使者”,4年管理期内每人每年给予7200元的津贴。鼓励高校开设老年相关专业,济宁医学院、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均已开设养老护理相关专业。

深化县域养老。以整体有效解决县域养老问题为目标,强化改革创新,提升县域养老服务水平,打造县域养老服务高地。我市7个县获评全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金乡县、邹城市县域养老服务成效显著得到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激励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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