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台有个朋友留言:
2021年的时候,贵阳有个律师事务所的打电话给我,说是大学一个同学搞网贷,担保人是我,说有我的签名和指印,现在他不还钱,要起诉我,但是我根本不知道这事,也没做过担保,后面还寄了一张律师函到我家里,但直到现在也没起诉我,这个对我应该没有影响吧?
我简单回应了一句:还是要小心。
他继续说:
我上网查担保要本人签名手印,还有身份证复印件啥的,这些他肯定都没有,名字和手印应该都是代签的,这种即使起诉我应该也没有法律效力吧?
我看到有朋友替我回应:
只是签名可以赖掉,指印具有唯一性。签名指印同时进行,那就证据确凿。没有起诉你,说明他们证据链不够完整。
谢谢这位朋友的主动解答,但这个观点还是值得商榷。
我继续在后面留言:
可以加我微信329769908。
结果就没有了结果。
因为考虑到这事很常见,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公号,我还是要说一说。
这事影响会很大,一定要高度重视。
最近在办理一个案件,是陕西的师兄介绍的。陕西的吕先生大约在2014年丢过一次身份证,于是他就有了一笔在广州的个人小额消费贷款,数额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6万多元。
据吕先生说,该公司多次打过他电话讨债,他都把人家大骂一顿。
后来,公司的法务也找过他,说如果不还,会起诉他。他又是如法炮制。
再后来,是追债公司上场,除了电话轰炸,还把吕先生的家人都一一骚扰,甚至还找到了吕先生所在村的书记,而且据说还去公安机关报过警(此节事实不详)。
总之,这一切,都于自信的吕先生都无效。
后来,对方真的把他起诉到法院,法院给他打电话,他也认为是骚扰电话,直接挂掉。因为网上有反诈骗提醒:凡是自称公检法要求汇款的,一律是诈骗。
法院把诉讼材料寄到吕先生家,他把材料一扔。
至于开庭,吕先生干脆缺席,因为他认为自己根本没欠钱,从陕西跑来广州,路途遥远,车马劳顿,还要花费费用。
于是,吕先生收到了一审判决,自然是败诉。
吕先生又没理他,连上诉的想法也没有。
于是,案件进入了执行阶段,吕先生进入了失信黑名单,不能坐高铁、飞机。银行账号被冻结。
这次,吕先生才慌了。
他在西安请了个律师,申请再审,大家都知道再审现在几乎很难改变,而且当时又在疫情期间,律师也没有进行笔迹鉴定,结果自然是维持一审判决。
吕先生几乎没有了路。还在,他通过别人介绍,遇到了向来喜欢帮助别人的王律师。
我先是去法院调取了卷宗材料,然后又申请了笔迹鉴定,光这笔费用就是3600元。
目前正在等鉴定结果。
即使结果对吕先生有利,后面的程序仍然复杂、漫长,需要王律师艰苦地工作。
如果吕先生主动应诉,和法院说明事实,还会有这些麻烦吗?
还是那句话,千万别认为自己没有欠钱,就一定不会被法院判决不需要承担责任。
换句话说,你千万别认为警察抓坏人,只要你不做坏事,警察就一定不抓你。
因为有时好人坏人又不是写在脸上,不是那么一目了然,警察有时也会抓错人啊。
再次提醒各位遇到类似问题的朋友,千万别把法律、法院不当回事儿。
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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