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补贴标准

在本次活动规定时间内,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非营运性燃油或新能源小客车,并且在海口市龙华区注册的汽车零售企业购买新能源小客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小客车新车(不含专项作业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可申请一次性购车补贴。

02

补贴金额

►对新购置汽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20万元(含)以下给予0.5万元/辆补贴,补贴310辆;

►对新购置汽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20万元以上给予补贴0.7万元/辆,补贴490辆。

►补贴车辆总数800辆,补贴总额498万元,以申请时间先到先得。

03

补贴对象、范围及方式

本次 “以旧换新”活动,补贴申请的主体和补贴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仅限个人消费者)转让或者报废名下的燃油或新能源小客车(以下简称“旧车”)时间:2024年1月1日(含)至2024年6月30日(含),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载明的日期为准。

(二)申请人(仅限个人消费者)新购车辆为在海口市龙华区注册登记的汽车零售企业购置的小型汽车(不含专项作业车)新车。

(三)新购车辆时间:2024年5月1日(含)至2024年6月30日(含),购买日期以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四)申请人(仅限个人消费者)新购车辆上牌时间:2024年5月1日(含)至2024年6月30 日(含),新购车辆需在海口市公安部门完成首次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五)直补申请受理时间:2024年7月1日(含)-2024年7月20日前(含当天,逾期不予办理)在云闪付APP平台按要求自行申报,云闪付平台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7月1日00:00开始

(来源: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购车补贴咨询:0898-668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