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NBC新闻电视台援引消息人士的话报道,国际刑事法院可能在本周就对以色列总理本雅明·内塔尼亚胡、国防部长约阿夫·加兰特以及与加沙地带战事有关的高级军官发出逮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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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事法庭是根据2002年7月1号开始生效的《罗马国际刑事法院规约》成立的,对犯有种族屠杀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侵略罪的个人进行起诉和审判的法院。国际刑事法庭虽然有着广泛的管辖权,但却没有执行权,法庭本身没有自己的警察或是其他的执行机构,执行的完成依赖于被执行人国家的配合或其他特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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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不是国际刑事法庭成员国,也不会承认和执行国际刑事法庭的裁决。如果内塔尼亚胡等以色列领导人被国际刑事法庭发出逮捕令,执行逮捕很难实行。一般在三种情况下可以逮捕内塔尼亚胡:一是以色列战败,内塔尼亚胡被抓;二是内塔尼亚胡下台,新的以色列执政当局把内塔尼亚胡送到国际刑事法庭;三是内塔尼亚胡在国外被其它国家强制执行逮捕。2009、2010年,苏丹前总统巴希尔两次被国际刑事法庭发出逮捕令,直到2020年2月,苏丹过渡政府官员才表示,同意将巴希尔移交国际刑事法庭。去年,国际刑事法庭同样对俄罗斯总统普京发出逮捕令,普京还不是仍然再一次当选俄罗斯总统。可见,国际刑事法庭执法的尴尬与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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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并不能说明逮捕令对内塔尼亚胡毫无威胁,由于以色列对巴勒斯坦人的残忍杀戮,甚至是种族灭绝,激怒了很多有正义感的国家和社会组织,可以说内塔尼亚胡在国际上积怨颇深,除非内塔尼亚胡不出国门,否则随时有可能被执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