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行“摩电”出门时

你有规规矩矩按道行驶吗

安全头盔佩戴好了吗

注意!

摩电”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持续进行中!

未佩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驾驶

逆行、闯红灯、不按道行驶

等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蜀黍一律予以查纠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摩电”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提升道路交通环境和城市文明形象,汕头公安交警部门持续深入开展“摩电”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全面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提高“摩电”骑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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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交警金平大队二中队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在金湖东厦路口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重拳整治涉“摩电”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保持严查严处高压态势,震慑交通违法行为,扎实推进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闯禁行”

上午10时18分许,一辆号牌为粤U/12***的摩托车沿金湖路自西往东行驶至金湖东厦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拦下检查。经查,该车是在潮州市注册登记的,在中心城区行驶属“闯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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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驾驶这辆摩托车是潮州市号牌的,进入汕头市中心城区行驶属‘闯禁行’,你清楚吗?”执勤民警对该车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告知其根据相关规定:自2020年7月1日起,非本市号牌及2014年3月1日后在澄海、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注册登记的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禁止进入汕头市城市中心区域行驶。驾驶员诚恳地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表示自己之前不清楚此项规定,今后一定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避免再次发生类似情况。随后,民警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不按道行驶+无牌驾驶

几分钟后,一名外卖骑手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在东厦路的机动车道上随意穿插行驶,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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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对该男子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驾驶“摩电”出行时要走非机动车道或紧靠道路右侧行驶,不要为图一时之快而罔顾交通法规,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同时指出电动自行车应当注册登记后才可以上道路行驶,要求该男子尽快到车管部门办理车辆上牌手续,合法上路,切勿存在侥幸心理。民警还要求其在保证外卖配送速度的同时,更要注意交通安全,做一名文明交通传播者。该男子连连点头,诚恳地接受了民警的教育和处罚。

违规载人

10时30分左右,一女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东厦路行驶至该路口,车上违规搭载着一名青少年,执勤民警发现后迅速上前将其拦下。执勤民警随即向该女子指出驾驶员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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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要上学,需要我载她出来,实在是没办法,这次我知道错了。”该女子诚恳地接受了执勤民警的批评教育,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今后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做到安全文明出行。随后,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不戴安全头盔+

不按道行驶

上午11时许,交警龙湖大队一中队在长江华山路口同步开展“摩电”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时,一名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男青年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至该路口时,直接停放在机动车道上等待红绿灯,随即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并带至人行步道进行处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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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出门匆匆忙忙就忘记了……”车刚停下,该男子慌忙地解释道。“骑行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将无法保护自己的头部,千万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去博侥幸。”民警随即对该男子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安全头盔不是装饰品,也不是为了戴给交警看的,而是保护自己生命安全之必需品,驾车上路规范佩戴好头盔是对自己及他人生命安全负责的表现,切勿掉以轻心,心存侥幸。同时指出男子不按道行驶的危害性,要求其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坚决杜绝此类违法行为,避免可能发生的意外。随后,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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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黍有话说

良好的路面交通秩序

与每一位交通参与者息息相关

安全通畅的道路交通环境

方便你我他

汕头交警在此呼吁广大市民群众

理解、配合和支持交通管理工作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摒弃交通陋习

安全文明出行

共创共享良好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