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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东湖高新区政务网获悉,光谷多个区域征收土地预公告,具体如下。

花山街春和村

经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洪山区花山街春和村的集体土地,并于2024年3月10日发布了《征收土地预公告》(新洪土告字[2024]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拟定其中1.4007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花山街春和村。

二、征收目的:已纳入年度计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拟用于市政道路项目建设

三、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1.4007 公顷。

四、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文件规定,被征地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298.5万元/公顷,计数额为418.1090 万元

五、关于拟征收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该地块不涉及房屋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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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街红光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将2024定021号地块建设用地拟征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花山街红光村。

二、征收目的:已纳入年度计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拟用于市政道路项目建设

三、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1.9341公顷。

四、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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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岭街甲铺岭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将2017定D067 号地块建设用地拟征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左岭街甲铺岭村。

二、征收目的:已纳入年度计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拟用于住宅项目建设

三、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8.6896公顷。

四、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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