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宜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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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的,绝不是来“走程序”的。案结事了,才是诉讼的目的、才能体现诉讼的价值。

 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从实质化解矛盾中感受司法担当与温度 | 宜法思享荟(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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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从实质化解矛盾中感受司法担当与温度 | 宜法思享荟(十七)

4月28日,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从实质化解矛盾中感受司法担当与温度”为主题,举办了第十七期宜法思享荟沙龙活动。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甘立新,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纯清,市中院三级高级法官李航,市司法局复议审理科科长刘邦良,市自然资源局法规科科长彭勇,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兰国良,袁州区法院行政庭庭长张世冬以及市中院相关干警参加了本次沙龙活动。

情景演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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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蔬菜获利1.6元,罚款8000元?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是否明显过罚不当?干警们通过对一件案例的生动演绎,引发了现场观众的思考。

观众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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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一:市监局的处罚过重,获利数额与处罚金额差距过大 ,违反“过罚相当”的原则。

观点二:行政处罚应坚持“首违不罚”的原则,案例中菜贩获利轻微且系初犯,不应予以过重处罚。

观点三:市监局根据法律规定并结合违法事实进行处罚,有利于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

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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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行政庭法官黄小娟针对上述案件中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办案理念及案件协调处理情况进行了分析解答。

观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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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看了最高院张军院长专访,现场观众深受触动,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畅谈了自身的感想体会。

交流分享

彭勇

市自然资源局法规科科长

法律的运用并非绝对一成不变的,每一个案件都有自己的特点,适用的法律也应当灵活去理解和运用。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内心也需要有法律天平之秤,坚守执法的初心,严守法律威严,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刘邦良

市司法局复议审理科科长

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依法调解的理念贯穿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做足案前调解,做细案中调解,做深案后调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张世冬

袁州区法院行政庭庭长

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工作的期待,助力营造良法善治、长治久安的社会环境,是我们在司法审判工作中应肩负的职责和不断探索的目标。

李凯

市中院立案二庭员额法官

对工作理念的认知不能停留在口号上,而是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转化为我们的内核动力。也许,我们只是一个书记员、一名普通的法官助理、一名普通的员额法官,但绝不要妄自菲薄,而是要努力做一名有担当的司法工作人员,那么在别人的眼里,我们的形象会像山一样高大。

兰国良

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

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从字面上理解,案结事了就是案子结了、事情了了,政通人和就是政治开明、百姓安宁。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有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我们在每一起案件中始终坚持“为人民司法”,用实际行动回应群众新要求。

袁飞云

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

“案结事了”是从法律的角度进行阐述,“政通人和”是从社会治理的角度进行阐述。要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既要推进社会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化解矛盾,又要加强法官自身的本领建设,促进争议的实质化解。

领导分享

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甘立新

如何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一要树立“如我在诉”的理念。法官办的是案子,而感受的主体是人民群众,案件办理是否公平公正,应符合人民群众普遍的、朴素的感受。二要坚持能动司法。在法律赋予我们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内,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要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效果的统一。三要做到“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案件的办理应该助力现代化法治社会的建设,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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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此次沙龙活动,大家纷纷表示要在以后的工作中牢固树立新时代司法理念,以新理念赋能新时代司法审判,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强国贡献力量。

来源:市中院行政庭

编辑:欧阳容言

编审:杨柳青青

监制:陈明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