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大v那里看到了顶端新闻报道的一件事,说的是江苏宿迁的一些打印店,是不允许打印控告材料的,记者拨打了当地派出所的电话,打印店如果违反规定打印这些材料的话,会被罚款2000—5000元钱!此外有民警表示,有这种规定存在,尽量不要打印控告相关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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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搜狐网也已经报道,具体的脉络是一名律师到宿迁办案,到打印店去打印相关材料结果被拒绝了,而后店主告知律师当地的规定,是明确拒绝给顾客打印涉及控告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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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到这里是不是很神奇,

想说的第一点,控告这种东西,一个现实的例子是,受损害了才会控告,维权什么的,而控告的发起人大多是受害者,如此的话,为何当地要掐死控告人书写的权力。

二是,也许有读友会觉得,打印这个很好解决,现在的人谁还去打印店啊。但我想说的是,人与人是不同的,

尤其是能到这种打印店去打控告材料的,基本上其实是一些农村的中老年人,他们接触的新鲜事物可能到现在也仅仅局限于抖音什么的,即便是现在的一些农村人,不会网购的也大把存在。正是这些对新鲜事物缺乏接触的群体,他们才会去打印店。如果打印店拒绝给他们打印的话,那么他们还真的没办法去控告,即便是受到了天大的委屈。

再说白了,这样的一个规定伤害到的恰恰是极需要帮助的更弱势群体。一张纸的阻碍之下,要么逼迫着他们掏出更多的积蓄去花钱请当地的一些无良律师,结果还没用;要么就是被这一张纸给阻碍着,破壁无门,郁郁寡欢。‍‍‍‍‍‍‍‍‍‍‍‍‍‍

如此的话,这不是一件小事。‍‍‍‍‍‍‍‍‍‍‍‍‍‍

先不说公平与否,合理与否。‍‍‍

只说这种阻碍别人维权,造就无门的危害有多大。‍‍‍‍‍‍‍‍‍‍

前几天我转发了劳东燕教授的一篇文章《压力转移到最为弱势的群体,发生恶性刑事案件是迟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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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劳东燕女士的这篇文章,我想到了福建的欧金中,一个老实巴交一辈子的人,是什么样的因素导致了他去灭门。因为欧金中的案件我是第一个写的自媒体,挖掘的细节也最深。‍‍‍‍‍‍‍‍‍‍‍‍‍‍‍‍‍‍‍‍‍‍‍

甚至我还挖掘到了在欧金中做出灭门案前几年在网上举报的帖子,上面可以看到,这些年他被拆掉房子后,一直在苦苦的维权,被恶霸欺压,市长找了,公安部门的领导也找了。(对于这样一个连市长,都能打成市才的人,他已经尽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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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维权是无门的,最终的他,选择了做一个新闻人物,造就了一场轰动全国的大案。‍‍‍‍‍‍‍‍‍‍‍‍‍

现实中类似欧金中这样的人不是个例,只是他们没有上新闻罢了,其实在当下很多很多的恶性刑事案件是上不了新闻的,前几天的沈阳,春节期间的山东日照,春节再早一个月的某地等等。‍‍‍‍‍‍‍‍‍‍‍‍‍‍‍‍‍‍‍

但这些案件是无有一个能顺遂着进入社会视线的,尤其是山东日照的那件事,微信群里议论几句,群就没有了。有时候,我也在想,这种禁忌,不允许议论的方式,能否阻碍恶性犯罪?还是说,找到问题的源头,率先的预防才是对的。就譬如欧金中,他一个个的给市长,局长写信维权,但凡有一个看到了去重视一下他的不幸,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

同样的道理,江苏宿迁将维权的人挡在了打印店门口,如果他们之中有一个欧金中式样的人物,在求告无门的情形下,做出了恶性犯罪,甚至是沈阳那种无差别式的卑劣犯罪来,这个责任的承担又该如何划分?‍‍‍‍‍‍‍‍‍‍‍‍‍‍

这是我想知道的。

最后,今天是假期,对于我这样挣扎着的写作者来说,是没有假期的,一是没心情游玩,二是没钱浪!

现实就是这样,有钱我也不会发广告,这样说,是因为昨天的广告被很多人骂甚至还有多年的读友说我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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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想的!尤其是这个小号的广告真买不了几个钱!‍‍‍‍‍‍‍‍‍‍‍‍‍‍‍‍‍‍‍‍‍‍‍‍‍‍‍‍‍‍‍‍‍‍‍‍‍‍‍‍‍‍‍‍‍‍‍‍‍‍‍‍‍‍‍‍‍‍‍‍‍‍‍‍‍‍‍‍‍‍‍‍

除了调性,逼格之外,写作的人也需要生存,尤其是我不愿意写一些日元暴跌了,美元要崩的这类写手,写的文章即便是对社会呕心沥血了,也不讨好,毕竟这是一个维权的人去打印控告信都不允许的时候。‍‍‍‍‍‍‍‍‍‍‍‍‍‍‍‍

我也要生存,尤其是在几年以来,靠写作生存已经越来越吃力了,如果我的小说能写好的话,稍微有着另一条可以能生存的路,我是不会再接广告的,甚至连赞赏都不开。‍‍‍‍‍‍‍‍‍‍‍

望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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