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时期对大禹治水的真实性有着高度的认同,彼时虽然中国还没有步入大一统时代,但无论是西边的秦国还是东边的齐国,都将大禹的功劳事迹镌刻在了青铜器(秦公簋、齐侯镈)上,甚至就连自嘲为“蛮夷”的楚国,也在歌颂大禹治水的功劳。

那么大禹治水的具体地点究竟在哪呢?

按照史书给出的历史脉络,大禹治水是夏朝得以建立的先决条件,但对于治水的地点,史书的记载却显得含糊。《尚书·禹贡》说“禹别九州,随山浚川”,这里的九州并不是我们后世所认为的冀、兖、青、徐这块华夏九州区域,而是一个泛称,意指地理范围广。

《史记》则提到尧时洪水泛滥,尧、舜二帝先后命鲧、禹父子治水。上古时期人们对洪水爆发的原因无法理解,就将罪责怪在了另一个擅长与水打交道的共工族头上,说“舜之时,共工振滔洪水,以薄空桑”。

尧的活动区域,由于有山西陶寺遗址的考古发现,所以我们大体可以将尧舜的地望锁定在晋南这块区域。巧合的是,《山海经》记载共工族的活动区域是在“崇吾之山在河之南……又西北三百七十里,曰不周之山……有两黄兽守之,有水曰寒暑之水……有禹攻共工国山”。

著名考古学家邹衡先生据此推断:“共工氏的主要活动地区是太行山东麓一线,即南起河南辉县,北至河北北部长城以内和山西境内”,在上古黄河未改道之前,黄河中下游的流向恰恰就是沿太行山东麓北流至天津一带入海。

我们抛开共工撞不周山引发洪水这一虚妄的传说不论,单从文献记载的前因后果来看,似乎理所当然能得出大禹治水的区域在晋南、豫西这个地理范畴的结论。

事实上,对于大禹治水的地点,《尚书》和《史记》都只提到了积石、龙门等几个地理词汇,没有详述具体位置。直到南北朝时期,学者们才将上述地点明确指向今天的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县境内。

积石山地处黄河上游,大禹在这里治水,虽符合逻辑但却违背事实。

针对黄河上游的洪水问题,考古工作者在青海省民和县齐家文化中晚期遗存中的确发现一处名为喇家遗址的,被证实毁于公元前2000年左右的地震和洪灾。

但这只能证明公元前2000年前后,整个黄河流域沿岸的先民们,都受到过大洪水的困扰,并不能就此得出大禹治水地点就在这里。

从逻辑上看,中下游的晋南豫西被洪水侵袭,大禹走遍九州,在上游开展源头治理似乎合理。但是,华夏自古以来对黄泛的治理,从来没有过也没有能力从上游源头进行疏导。东汉王景治河时动用的人力多达数十万,工程规模在整个古代都首屈一指,但治理的地方也局限在濮阳到渤海的黄河泛滥一线,无法把施工线拉长到黄河上游。

而在对整个地质环境进行仔细研究后,学者们也否定了有人为干预的因素。

比如古环境学教授谢孟龙对积石山地震所可能引发的洪灾进行大数据测算后得出:积石山地震形成堰塞湖的最大容量为7.8立方千米,即便一次性倾斜而下,也不会对一千多公里外的黄河中下游造成实质性影响,更不会给中下游的族群带来数十年的治水需求。

同样,地质学家丁文江对黄河砥柱、龙门进行实地考察后得出:“江河都是天然水道,没有丝毫人工疏导的痕迹……龙门砥柱我都亲自到过……龙门是天然的峡口,用不着人凿的,也非人工所能为力的。”

所以,在尚未普及青铜工具的先夏时期,地处黄河中下游的大禹,没有能力也没有必要治理整条黄河。

而诸多考古发现,也与大禹治水的地理位置不相符。

首先,晋南的陶寺遗址、豫西的二里头遗址,都没有发现被洪水侵袭冲毁的痕迹,相反,二里头的崛起反倒是大洪水退去后的受益者。

张莉教授团队在对黄河中下游的聚落研究后发现,从公元前2000年到二里头时代前夕,黄河中下游地区出现了严重的社会倒退和人口锐减,聚落总数从1669个骤降至180个,原因可能与大洪水有关。

而随着气候趋缓,在大洪水过后,地处适宜农耕的伊洛平原的二里头遗址立刻成为众多幸存先民首选的移居地,这也造就了二里头文化的崛起和辉煌。曾任二里头考古工作队队长的许宏教授,就将二里头形象地比喻为“移民城市”。

不过,在主流考古学届锁定二里头遗址就是夏朝晚期都邑的前提下,二里头遗址的绝对年代上限只能到公元前1750年,这跟大禹治水的年代存在着200年以上的时间差。

而早于二里头且与其存在渊源的新砦遗址,只是龙山文化时代众多古国遗址中的一个,其体量和文化面貌,无法与二里头等同,更早的河南龙山文化众多遗址,同样是互不统属的情况。

换言之,在距今5000—4000年左右,黄河流域与长江流域普遍因气候异常而爆发大洪水后,整个晋南、豫西、鲁西南,都没有出现一个类似于二里头一样的广域王权实体,所以,大禹治水成功,继而建立了对各部落的控制力和绝对的权威,最终成为了夏王朝的奠基人的逻辑并不通。

可见,大禹无论是治水前还是治水后,华夏松散的部落联盟政治形态并没有得到改变。如果我们试图将大禹生存年代放在二里头文化一期前后,固然可以解释治水过后衔接着二里头文化兴起,但也会带来另一个问题:夏朝的建立时间也同样在压缩在了二里头文化一期,那么二里头就不能是夏朝晚期都邑,而应该是整个夏朝。

其次,夏商周断代工程提出“以王城岗遗址二、三期为代表的河南龙山文化晚期遗存,应是考古学上探索早期夏文化的主要对象”,但考古发现以王城岗遗址为代表的河南龙山文化,与陶寺文化没有直接继承关系。虽然史书记载大禹是受尧舜之命治水,但事实上,陶寺并不在洪水影响范围内。

陶寺的考古发掘显示,其兴起是受到山东大汶口文化影响,衰亡则是受到了北方南下的鬲族群的冲击,都和河南龙山文化没有直接关联,也与洪水无关。所以,陶唐氏没有理由耗费人力物力去支援其他部族治水。

而河南龙山文化的两大类型:煤山类型(王城岗古城)和王湾类型(王湾古城),互不统属,以嵩山为界“对抗式”分布,各自修建有城墙壕沟。崇山以北的王湾类型以使用深腹罐为特征,崇山以南的煤山类型则以使用鼎为主要特征。

煤山类型在两大文化体系中居于强势,甚至与湖北石家河文化(三苗文化遗存)存在明显的渗透式影响,这一考古发现分别印证了禹铸九鼎、禹征三苗的史书记载。所以,河南龙山文化煤山类型大概率就是大禹部族。

由于王城岗遗址的绝对年代同尧舜都邑陶寺遗址的绝对年代吻合,且远远早于二里头遗址,所以大禹的生存年代也不会晚到二里头时代。同样,大禹治水的地点也绝不会是二里头遗址所在的伊洛平原和王湾类型所在的崇山以北,这两处地点此时都不在大禹族群控制之下。

所以,考古工作者在重点对传闻中的禹都阳城—王城岗遗址开展考古发掘后发现,王城岗遗址小城在被洪水冲毁后又修建了大城。也就是说,大禹治水的地点并非如记载中的那样走遍九州或者远渡黄河上游开凿积石、龙门,而仅仅局促在了煤山类型所在的王城岗一带。

那么这就带来另一个问题,既然大禹治水并没有如后世所认为的那样惠及九州,为什么古代各地的先民们会如此感念大禹的功绩,原本是天下诸侯之一的大禹,又是如何拿到最高统治权的呢?

中山大学的郭立新、郭静云教授研究团队针对大禹治水中的诸多疑问,提出了一个与主流观点完全相反的论点。

在《夏商周:从神话到史实》这本学术专著和《夏是哪国王朝》这篇研究论文中,郭立新、郭静云(以色列及中国台湾籍俄裔犹太人)两位教授提出:

“文明并非是从北传到南,而是由南传向北”;“长江中游具有非常丰富的用水和治水经验,具备大规模治水的能力。在华北地区国家初兴之际,长江中游地区早已经历很多国家组织兴起、衰落和重组的经验。足以为类似于大禹治水这类社会公共事业提供组织保障”;

“所谓的‘河南龙山’与‘河南仰韶’,两者并不相似……偃师二里头在本土缺乏深厚基础,但湖北‘二里头’有之,所以二里头文化的发祥地应在湖北”;“大禹治水只可能发 生于长江中游地区”;“屈家岭-石家河文化并非三苗文化,而就是文献中由尧、舜、禹等代表的族群所创造的文化”;“‘二里头’、‘二里冈’是先楚文明的北界城邦”。

“随着大一统帝国的建立,而使大禹的足迹和对大禹治水神的崇拜几乎遍及全中国。由于典籍形成关键时期在于周秦汉唐,而此时国家中心位于黄河流域,使传世典籍所反映的上古天下中心亦深深打上黄河中心(特别是洛阳)的烙印”。

显然,两位郭教授团队为我们梳理出一个完全相反的夏朝建立过程:尧舜禹是生活在长江中游的城邦文明联合体,大禹治水通过在长江中游治理水患,建立了江汉洞庭联合城邦国家。伊洛平原的二里头遗址是这个城邦国家北上的结果。

这一观点不仅颠覆了大禹生活在黄河流域的既有观点,也对所谓的禹征三苗提出了质疑。

值得一提的是,大禹在长江治水继而建国北上的论点,同样没有石锤证据,但却为我们提供了夏史研究的全新视角。

当然,就目前现状来看,庙底沟二期文化晚期(先夏)—王湾三期文化(先夏与早夏)—新砦期(后羿代夏)—二里头文化(夏中晚期)的夏朝历史体系,还是主流。想要还原夏王朝的真实原貌,还需要依靠更多的考古发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