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股市过山车式下跌,股民呼吁暂停IPO,规避垃圾公司入市,让股市重组信心。但证监会审批流程丝毫没有减缓,IPO审5过5。

证监会的任性股民无可奈何,但仔细分析过会公司情况,股民大动肝火,纷纷质疑都是什么垃圾公司又来上市圈钱?证监会是监管部门还是垃圾公司的保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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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大明电子IPO过会,引发市场广泛关注。仔细研究其招股书,不难发现,该公司存在诸多异常问题,其中最引人瞩目的是其在IPO前大举分红,涉嫌掏空公司。

招股书披露,2019年至2022年1月,大明电子及其子公司向股东合计分红约2.88亿元,超过当期净利润。这些分红,全部流入了实际控制人周明明家族和副董事长张晓明家族的腰包。

根据招股书,截至2022年6月30日,大明电子短期借款1.55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含租赁负债)5931.70万元、长期借款1.85亿元,债务合计约为3.99亿元。

而公司未分配的利润仅剩0.25亿元,净资产仅为4.46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89.42%。公司拟使用IPO募资中的1亿元补充流动资金,可见其资金紧张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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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有股民评论:这些人就是为了卖公司。很明显公司有钱,不想着用这个钱来发展,而是分红了增资,增加自己的股权,不就是为了卖公司的时候多卖点吗?分红了近3亿,融资也就融4个亿,这么折腾干嘛呢?

还有人认为,有钱分红,何须上市融资,分3亿募4个亿,干啥呢。明显不看好自己的经营,上市就是来卖公司的,二级市场卖30%股权的钱,公司要稳定挣多少年前才能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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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电子的分红行为,也暴露了我国IPO规则的漏洞和监管的缺失垃圾企业通过在申请文件披露期之前大额分红,将公司的利润和资产转移到股东手中,从而达到掏空公司的目的。

此外,我国IPO规则也没有对分红后的公司,是否具备上市条件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评估。这就导致了一些公司在分红后仍然可以通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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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电子的分红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司的利益,也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这种行为本应受到监管部门的严厉查处和惩罚。

对此,股民不禁要问,证监会的监管在哪儿?垃圾公司为什么能过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