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高招”恰是歪招,也是损招。封堵进出道路,说明心虚,反证相关人员害怕违法倾倒垃圾见光,还说明他们知道此举不妥

据央广网报道: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呼和浩特市进行督察。此次督察发现,多年来城区建筑垃圾偷排至周边乡镇问题禁而不绝,出现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违规堆存点,甚至形成非法处置垃圾利益链。

有村子个别村民以获取利益为目的,从2023年5月开始,私自开设垃圾填埋场,以每车30-100元费用违法收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形成收储垃圾黑色利益链,获利74万元。为阻挠督察组现场核实,故意用建筑垃圾封堵进出道路。

堵住了路,督察组就到不了现场,也就无法核实是否违法倾倒,这是相关人员打的如意算盘,称得上“高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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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设置的垃圾消纳场 据“内蒙古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

其实,所谓的“高招”恰是歪招,也是损招。封堵进出道路,说明心虚,反证相关人员害怕违法倾倒垃圾见光,还说明他们知道此举不妥。再说,即使瞒得了一时,也瞒不了一世,无论幕后的操纵者还是台前的实施者,都低估了督察组督察问题的决心和发现问题的手段。如果督察组连此类拙劣伎俩都发现不了,还怎么胜任督察工作?

报道提到的很多细节都令人震惊。比如,属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早在2023年7月就已发现大里堡村非法倾倒垃圾行为,但仅按非法倾倒5车垃圾处罚3000元,一罚了之,违法行为未得到纠正,滋长了垃圾非法处置利益链。

该查不查,或者该严查而不严查,当地相关部门的做法,客观上“纵容”了非法倾倒垃圾行为。

此外,2019年第一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时就明确指出,当地大量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城区垃圾偷倒城乡结合部和周边乡镇现象频发。然而,此次督察发现,收集、运输、消纳联单制度至今未建立,导致建筑垃圾从收集、运输、处置环节层层失守,大量建筑垃圾被非法处置,相关执法部门监管缺失,对违法倾倒垃圾、私自开设消纳场等行为查处不力。

由此可见,当地非法倾倒垃圾绝非偶然,这背后是一个“闭环”。倒了没人管,那就继续倒。倒了被轻罚,不痛不痒,那就变本加厉倒,乃至封路阻挠省级督察组,环环相扣,有因有果,倒果为因,一发而不可收拾。

“相关部门对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统筹不够、推动不力”“相关地区对群众反复举报的垃圾违法倾倒行为未引起足够重视,失察失管”“属地和综合执法部门监管缺位、相互推诿”,督察组对此事的定位可谓准确。不仅发现了问题,更看到了问题频出的根源所在。

发现问题,就要解决问题。正所谓有权必有责,失职失责必被追责。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此前发文指出,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督察整改工作中敷衍塞责、失职渎职、弄虚作假、干扰抵制等违纪违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具体到此事,谁挑战法规纪律,谁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只有依法依纪问责,才能彻底解决此类问题,也才能以儆效尤,还环境以洁净,给公众以交代。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济之

编辑 尹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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