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辛集市民政领域“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1日 发布单位:民政局

为加强民政领域行业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根据市双随机办《关于印发〈2024年辛集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辛双随机办〔2024〕1号)文件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二、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为辛集市范围内养老机构、市属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养老机构抽查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级结果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方式,组织开展随机抽查。企业信用风险等级为D级(高风险)、C级(较高风险)按100%抽取;企业信用风险等级为B级(一般风险)、A级(低风险)按80%抽取。

市属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抽取比例均为5%。

三、抽查方式

按照部门监管原则,由民政、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实施检查。民政部门负责牵头制定检查方案,并做好组织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实施检查、部门协调、抽查情况汇总等工作。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监管职责,对特种设备使用和餐饮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四、检查具体事项

各联合抽查部门依据本部门监管职责和抽查事项清单,以及待检查对象实际情况等,确定具体检查内容和事项。以部门职能划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民政部门

1.对养老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2.对社会组织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二)市场监管部门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2.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升认识,强化领导。各联合检查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调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各有关业务部门协同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有效开展好联合抽查工作。

(二)严格检查,增强实效。重点抓好检查前、检查中、检查后三个环节,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管理不规范、存在问题突出的检查对象,各联合检查部门要根据各自监管职责,边检查边规范,边发现边整改,确保检查效果。同时,为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最大程度的减少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原则上在半年周期内重复被抽取且首次检查结果为“正常”的检查对象,检查单位可以选择不检查,法律法规对特定检查对象检查周期有要求的,依其规定执行。

(三)部门联动,信息互通。各联合抽查部门应注重收集工作材料,指定专人保管抽查工作资料原件,并将联合检查资料的复印件,抄送民政部门存档。强化抽查结果公示运用,各联合检查部门应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和“检查结束之日起20日内公示检查结果”的要求,及时公示抽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市民政局 联络员:姜 伟(83283454)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络员:王晓梦(83221258)

以上信息来源于辛集市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