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兰花科创玉溪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晋市)应急罚﹝2024﹞执法-203号

处罚类别: 责令停产停业;罚款

违法事实:1.瓦斯抽采存在空白区,且未在该空白区域内取样测定瓦斯参数进行评判;2.违反规定将在本巷道施工顺煤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3.1302综采工作面使用的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端头支架(ZYT13000/28/55D)没有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4.矿井未编制一盘区设计;5.副斜井提升钢丝绳更换后,连接装置至今没有用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

处罚依据: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十条第一款、《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处罚内容: 处人民币307万元(叁佰零柒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4/29

处罚机关: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