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个法案的名字就很特别,含有”意识"两字,像是要通过立法来反对某个意识。

在程序上这个《反犹太意识法案》还要经过参议院的投票,及拜登的签署,才能通过生效,那就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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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这两个流程应该不成问题:

第一,从在众议院以320票赞成、91票反对的高票通过,各位应该感觉到这类的亲犹太政策在美国的立法层(国会的众议院及参议院) 有相当的群众基础;

第二,来到拜登这,也应该没问题,从他四月初签署170亿援助以色列,能推断他的立场,同时他自己的2个小孩都与犹太人结婚,所以拜登自己是7个犹太孙子的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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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谁可以阻止反犹太主义意识法案

回到这个法案,不寻常的地方是,法案有涉嫌违反美国的《宪法》,也是世界上最早的成文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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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的教育做得很好,从娃娃就做起,而且政府层面也十分给力,1925年国会就通过法案将宪法课程设为全国固定课程,使得宪法观念深入人心。

美国幼儿园的宪法普法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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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幼儿园的宪法普法表演

宪法的第一修正案就是禁止对言论自由的限制,及国会不得确立国教及妨碍宗教信仰自由,就是政教分离原则。

这次提出的《反犹太主意识法案》,怎么才算反犹太呢?

IHRA (国际大屠杀纪念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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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HRA (国际大屠杀纪念联盟)

法案把这个定义权指定给了IHRA (国际大屠杀纪念联盟),涉及禁止的方面很广,我就挑两条:

一、将当代以色列的政策与纳粹的政策进行比较 (那在加沙地区发生的行为怎么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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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与典型的反犹太主义相关的符号和形象(例如,声称犹太人杀害了耶稣或血腥诽谤),来描述以色列或以色列人(但这个是圣经一直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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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案将对以色列及其政府的批评都归为反犹太主义,那美国政府就可以名正言顺通过法律压制民众对以色列的批评。这个是明显违背了美国的宪法言论自由,且有通过国家手段过度偏袒犹太教。

有着深厚的宪法认知的各位高知会感觉到,像是为了解决反犹太主义日益高涨的问题,而牺牲了美国人的言论自由权利。这肯定不干。但游行示威,是很难从程序上阻止该法案的通过。

那还有别的方法阻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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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就看最高院了,最高法院最厉害的权力是司法审查,就是法院经过审查后宣布该立法或行政行为部分或全部违反了宪法都权力,有法案被最高院裁决过违宪吗?很是挺多的,而援引比较多的也是违反了言论自由的宪法第一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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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到关键的时候还可能要看最高院那九位大法官的裁决,要审查该法案是否违宪。如言论自由,政教分离原则,然后九个人,小数服从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