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省交通岗运输厅)

导读:近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发布“关于公布2023年下半年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从业主体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生效并应用。详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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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从业主体信用评价管理细则(试行)》(浙交〔2022〕68号)等有关信用评价规定,省厅组织开展了浙江省2023年下半年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从业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2023年下半年信用评价结果自2024年5月1日起生效并应用,有效期至下一评价周期评价结果发布生效之日止。

(信用评价等级为AA的试验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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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价等级为A的试验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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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价等级为B、C、D的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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