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21时21分,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邱大队民警在新邱区新邱大街汇丰路路段查处酒驾违法行为,对一小型轿车驾驶人张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6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张某的机动车驾驶证处于逾期未换证状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新邱大队对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违法行为,作出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合并罚款35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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