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日,美国众议院以320票赞成、91票反对的投票结果,通过了“反犹太主义意识法案”,下一步将交由参议院审议,并经拜登总统签字后施行。

这个“反犹太主义意识法案”最大的看点是照搬国际大屠杀纪念联盟对反犹主义的定义,并编入美国《民权法》。

该定义其实发端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机构,欧洲种族主义与仇外心理检测中心。早在2005年即拟定了一个详细的反犹主义工作定义,后于2016年被国际大屠杀纪念联盟全体会议通过,并以此为标准对反犹主义进行定义。

“反犹太主义意识法案”的一些重要内容:

1、以激进意识形态或极端宗教观的名义,呼吁、协助或为杀害或伤害犹太人辩护。

2.对犹太人本身或犹太人的集体力量进行虚假的、非人化的、妖魔化的或刻板的指控——例如,特别是但不限于关于世界犹太人阴谋或犹太人控制媒体、经济、政府或其他社会机构的神话。

3.指责犹太人作为一个民族要为单个犹太人或犹太团体所犯的真实或想象中的错误行为负责,甚至要为非犹太人所犯的行为负责。

4.否认第二次世界大战(大屠杀)期间国家社会主义德国及其支持者和帮凶对犹太人实施种族灭绝的事实、范围、机制(如毒气室)或意图。

5.指责犹太人作为一个民族或以色列作为一个国家编造或夸大了大屠杀。

6.指责犹太公民更忠于以色列或所谓的全世界犹太人的优先事项,而不是他们自己民族的利益。

7.剥夺犹太人的自决权,例如,声称以色列国的存在是一种种族主义行为。

8.采用双重标准,要求以色列采取其他任何民主国家都不曾期望或要求的行为。

9.使用与典型的反犹太主义相关的符号和形象(例如,声称犹太人杀害了耶稣或血腥诽谤)来描述以色列或以色列人。

10.将当代以色列政策与纳粹政策相比较。

11.认为犹太人应对以色列国的行为负集体责任。

由于该定义具备较广泛的打击面,同时将对以色列的批评与反犹主义联系起来,因此备受诟病。

该定义第9条:“使用与经典反犹主义相关的符号和图像(如犹太人害死耶稣或“血祭诽谤”)来描述以色列或以色列人。”而据西方《圣经》路加福音、马太福音记载,耶稣确实是被犹太祭司控告,经犹太行省的罗马总督审判,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这是西方《圣经》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也是基督宗教的基本信仰。

因此,当美国网友得知该法案时惊呼:按照法案列出的“反犹主义”标准,《圣经》的许多内容将被认定为“反犹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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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定义第2条:“对犹太人本身或犹太人的集体力量提出虚假、非人化、妖魔化或刻板印象的指控,特别是但不限于关于世界犹太人阴谋或犹太人控制媒体、经济、政府或其他社会机构的神话。”而在事实上,犹太人确实控制了包括美国在内的发达国家的金融、传媒和文化,比如我们熟悉的《华盛顿邮报》《华尔街日报》《纽约时报》、迪士尼、时代华纳、Facebook、Twitter等等均由犹太人掌控。而如果该法案通过,陈述这一事实将被视为“反犹主义”。真话也不能说了。

这些定义将“批评以色列现行政策”“反对犹太复国主义”和“反犹”混为一谈,引发了许多争议。

在美国,你可以在街上骂政府、骂总统、骂国会,就是不能骂犹太人,这是犯法。

如果该法案通过,犹太人将在美国获得“神族”地位,包括昂撒人在内的其他民族将沦为二等公民,任何合理反对犹太人、反对以色列政策的言论都可以被扣上一顶“反犹主义”的帽子,遭受美国法律和专政机器的镇压和制裁。

因此,“反犹太主义意识法案”将注定是时代的“分水岭”,它不仅明晃晃地举起了反犹“文字狱”的屠刀,还赤裸裸地宣示了犹太资本的自身地位,从此,全美、全世界再也没有人相信“犹太人控制舆论是阴谋论”“犹太人没有控制媒体、经济和政府”等鬼话。

共和党籍议员马特·盖茨公开发文反对该法案。马特表示,自己也认为“反犹主义是不正确的”,但这项法案完全没有考虑到宪法、常识甚至语境的理解,导致《圣经》里的内容按照该法案也属于“反犹”。

由于共和党既是传统基督教价值观的拥护者,也是美国内支持以色列的重要力量,该法案在共和党内引发分歧,意味着法案在最终通过时可能会遇到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