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福建法治报》头版、新福建app刊发我院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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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意创新绘发展“岚”图

创新发展需要良好的营商环境,而良好的营商环境需要知识产权的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近年来,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积极回应新时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要求,更好服务保障创新创业创造,为知识产权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真普法”推动“零复发”

2023年7月,国际知名品牌普拉达代理人突然到访平潭,将海坛商业城的多家商铺告上法院,原因是多家商铺销售了侵害普拉达商标的商品。

商家们接到起诉材料时都一头雾水,“店里只是有类似这个大牌商标的产品,品牌也不叫同一个名字,我们怎么能算侵权呢?”“总共就赚了几百块钱,起诉我们赔偿好几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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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海坛商业街做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巡回审判

商家们感到委屈,对于诉请的赔偿金额更是难以接受。为了更好地提升司法公信力,发挥以案释法的宣传教育作用,自贸区法庭决定将庭审现场搬至古街,邀请商家旁听庭审,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为商家现场答疑、座谈交流,回应古街商家的司法需求。

类似的案情,同样的不解。在部分群众心里,知识产权离自己的生活“遥不可及”,如果仅仅就案办案,不但难以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更别提“办好一案、治理一片”。

“做实能动履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我们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无论‘大品牌’还是‘小商铺’,我们都一视同仁、平等保护,不管在边远离岛,还是城关老区,都要让法护创新,深入人心。目前我们经办的知识产权案件,重复侵权率为零,说明大家普遍对知识产权保护还是认同和支持的。”就这样,自贸区法庭法官带着收集的侵权产品“百宝箱”开始了环岛普法之行,将巡回办案、普法工作的“阵地”带到了古街商铺、离岛渔村,用身边的案例、专业的释法,传递知识产权“烟火气”,努力让知识产权普法以“沾露水”“带露珠”“冒热气”的形式呈现给群众。

“好机制”做成“加减法”

“过去一年,得益于贵院的大力支持,我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初,平潭综合实验区自贸深改办、实验区创新研究院 、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向自贸区法庭发来感谢信。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在自贸区法庭的积极推动下,与实验区检察院、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平潭海关,共同制定《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与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创新推出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三同步”工作机制;与实验区农业农村局等七部门,共同制定平潭综合实验区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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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商铺店家进行法律风险提示

与行政部门加强联合协作,从机制共建、手段协同等方面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纷是做“加法”;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和相关产业长远利益,从“一诉两散”到“双赢共赢”,就是为当事人诉累做“减法”。以调促和,以和促治,正成为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效的突破口,连续三年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调撤率超过80%。

“我这个进货单可以吗?以后我进货需要注意什么?”超市老板一边整理着进货单一边询问道。在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三同步”机制联合执法现场,自贸区法庭法官认真查看商家进货手续,耐心解答商户的问题,并针对50多家涉诉商家的不同违法行为,发出了《关于防范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的提示书》《知识产权诚信经营警示告诫书》。

在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三同步”工作机制指引下,法官依当事人申请,在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作出前,同步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针对达成调解协议且首次侵权的企业或个人,给予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有力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避免当事人在承担行政处罚后又承担民事赔偿的诉累,实现多起类似诉讼一揽子化解。

“小法庭”展现“大作为”

“平潭海岸线绵长,海上运输行业发达,部分渔民、船员法律意识淡薄,容易被利用成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香烟等侵权产品的工具人。假冒烟酒一旦流入市场,不仅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更是危害到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自贸区法庭负责人陈爱心告诉记者。

如何在惩戒犯罪的同时尊重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也让其他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得以警示?自贸区法庭在被告人黄某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附带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中,适用“三名法官+四名人民陪审员”七人合议庭审理,依法判决黄某聪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的同时,判处黄某聪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承担销毁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所有费用。通过刑事、民事公益诉讼双“亮剑”手段,守护实验区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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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烟酒商店进行商品排查

近年来,平潭法院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依法严惩涉民生领域的制假售假行为,分别对41名被告人判处9个月至8年不等有期徒刑,涉案金额达4174.75万元,处理涉案假茅台酒369瓶、假烟206229条,判处罚金累计339万元。2023年,平潭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连续3次被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人民法院报》报道推介,自贸区法庭获评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知识产权工作“三同步”机制获评全国首创,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入选全国民营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创新百家实践。

慎终如始,则无败事。在新起点、新征程上,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将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以“公正司法、保护产权”促进创新,以“高效司法、惩治侵权”促进创造,以“权威司法、弘扬法治”促进创业,为平潭“一岛两窗三区”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来源:福建法治报、新福建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