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了我二十年的男朋友,要结婚了。

一年前他见义勇为,被捅十刀后丢进海里。

回来后他忘记了所有人,包括我。

他把我母亲的遗物送给另一个女人,陪她吃我最爱的那家红烧肉,抛下相依为命二十年的我,把所有爱都给了她。

婚礼当天,新娘要把手捧花和祝福送给我。

我看着他,笑得释怀:「不用,我已经结婚了。」

「怎么没带他一起来?」

死了。

死在那片蔚蓝的海。

而我,就要去找他了。

1、

遇到程许的时候,我正排队取报告单。

周遭人来人往,嘈杂不断。

忽然一道清冽的声音清晰地传进我耳朵里。

「你乖乖在这儿等我,我去挂号。」

我呼吸一滞,慢慢转过头。

那人白T长裤,修长挺拔,正俯身细心地为女人披上外套,捧着她的额头落下一吻,才依依不舍地起身。

他抬头那一瞬,整个世界,四下寂静。

天地间仿佛静止得只剩我们。

我听见了自己心跳声,一下又一下。

震耳欲聋,绝处逢生。

是程许。

我失踪了一年的未婚夫。

我忍不住跟上去,身侧的手蜷了一下又松开,再攥紧时,我听到自己喉咙干涩发紧的声音:

「程……程许?」

下一秒他看过来,眼神陌生到极致,眉头微微蹙着,仿佛在确定我是不是在叫他。

半晌,他缓缓开口,「你认错人了。」

我笑了笑,眼泪却猛地掉下来。

「别开玩笑了程许,你知不知道我找了你很久很久,他们都说你死了,只有我……」

后退一步,他带着被唐突的不适打断我:「抱歉,我真的不认识你。」

不认识,怎么会不认识呢?

我是他相依为命二十年,爱了二十年,保护了二十年,刚刚求婚成功。

即将成为他新娘的人。

「阿程,这位是?」

有人从他身后探出头来,亮晶晶的眼眸里透出一丝疑惑。

「你怎么过来了,不是让你等我吗?」

他将她拉进怀里,裹紧衣服,语气里都是关怀。

女生对他眨了眨眼,示意我还在,他轻声解释:「路人,我不认识她。」

说着,带她往座位走去。

女生回过头,不好意思地冲我点头示意,才任由他搂着走远。

他们的背影依偎在一起,声线压得很低,声音断断续续。

「我不知道她怎么哭了,可能把我当成了别人。」

「对啊,我就是大众脸嘛。」

「是是是,只有你最喜欢我,小祖宗。」

穿堂风吹过,凉得瘆人。

他一个眼神也没留下。

我彻底成了他口中的,路人。

怎么能是……路人呢?

我从包里掏出手机,颤抖着拨通李队电话。

「闻昭,怎么了有事吗?」

他似乎很忙,周围各种声音交织在一起。

我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李队,我找到程许了。」

嘈杂声中,他的呼吸清晰地停滞了一下。

他快步走起来,几经辗转,电话那边终于安静,「闻昭,你在哪里?我们过来找你。」

他的语气,太冷静。

冷静得有些过了。

忽然,心里涌出一股说不出的感觉——

我张了张嘴,嘴唇不受控制地抖动:

「你们早就知道了,是吗?」

回应我的是一片漆黑的沉默。

良久,那头传来声音:

「对不起。」

2.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医院的。

脑海里都是李队欲言又止的话:

「程许反侦查意识太强,我们还没找到机会接近他。你知道的,他曾经历那件事,现在变成这样,也许想不起来也是一件好事,闻昭……你也希望他好吧?」

那件事。

指甲嵌入掌心的疼痛密密麻麻贴着皮肤,钻进心口。

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人比我更希望他好了。

汽笛声将我混沌的思绪惊醒。

一辆白色的私家车停在医院门口,身后传来女生娇俏的声音。

「今天吃红烧肉好不好?就上次你打包回来的那家。」

「小锦,医生说你得吃清淡点。」

「就一次,拜托拜托,阿程你最好了。」女生摇晃男人的手臂,巴掌大的小脸耷拉着。

男人无奈地揉揉她的头发,「今天正好周三,他们开门。」

他反应过来,敲她的脑袋,「你故意的。」

女生笑嘻嘻地钻进怀里。

我却下意识愣住。

周三,红烧肉。

是当初程许跑遍整个南城,才找到的那家最合我口味的红烧肉吗?

程许一直是个合格的男朋友,他知道我喜欢吃红烧肉,记得我用哪个牌子的卫生巾,连大姨妈的日期都算得比我准。

每次疼得翻来覆去,什么姜汤红糖水都不抵用,但只要吃上一口红烧肉就能原地复活。

可那家店只有周三开门。

为此他去店里做了一年学徒,后来每次大姨妈到访,哪怕不是周三也能让我吃上红烧肉。

福利院长大的小孩本不会挑食。

这口红烧肉不一样。

因为,有妈妈的味道。

有风吹来,我被回忆撞得面目全非。

眨了眨被吹得酸涩的眼,拦下出租车,「跟上那辆车。」

医院在城东,店在城西,横跨整个城市跑过来,女生吃两口就放下筷子。

「饱了。」

程许似料到一样,宠溺地笑,「每次都这样,要吃的是你,最后都进我肚子里。」

「馋猫。」

我坐在角落,听见这句话,筷子一抖,竟一口也吃不下了。

怎么会这么像。

连对我们说的话,都一样。

忽然,一道诧异的声音响起:

「咦阿程?你有一年多没来店里了吧?」

「最近红烧肉做得怎么样?有没有长进啊!」

小店人来人往,老板忙得不可开交,直到天渐渐泛青,才得以脱身和熟客们打着招呼。

程许还没说话,女生就惊讶地看向他:

「哇阿程,你还会做红烧肉啊?」

老板这才发觉,和程许一起来的人,不是我。

一转头,视线恰好落在我身上。

我对上他疑惑的目光,轻轻摇头。

在程许开口之际,他忙摸着后脑勺说认错了。

女生笑笑,「没事儿老板,最近总有人把他认错。」

「不仅长得像,连名字都像。」

老板走后,女生伸手在程许脸上戳了下:「你真的不会做红烧肉?」

程许淡淡开口:「不会。」

他们又说了什么我没再听进去,整个人僵在原地,不可置信地盯着女生露出的手腕。

那是。

我的东西。

3.

她手腕上的手链。

是妈妈留给我的,唯一的东西。

在程许十八岁生日时,我送给了他。

现在出现在她手上,想也知道是谁给她的。

我还没来得及气愤他怎么把我的东西送人了,女生的手却不小心磕在桌角。

手链年代久远,经不起撞击,下一秒绳索不受控制地断开,珠子四散而开,清脆的声音此起彼伏。

我僵住了,如同掉进了冰窟里一般,浑身血都冷下来。

脑子里都是妈妈跳楼那天的样子。

五岁那年爸爸去世,妈妈郁郁寡欢像变了个人。

半年后,妈妈一步一磕头,爬了足足一百层阶梯,为我求到这串手链。

她喃喃着为我戴上,「妈妈跟佛祖做了个交换,保佑我的昭昭平安健康的长大,以后做个普通人,普通人就行了。」

「那你呢妈妈?」

「妈妈要去找爸爸了。」

我哭着让她别走。

她摸摸我的头说别怕,她不走,她只是换种方式,永远陪着我。

「手链在,妈妈就在。」

十分钟后,顶楼天台。

她一跃而下。

而我在开往福利院的车上泪流满面。

后视镜里,她就那么躺在地上,看着我离开的方向,笑得安详。

后来有个叔叔告诉我,爸爸是警察,因公殉职,是英雄。

我用泥巴砸他,我讨厌警察,他带走了我的妈妈。

手链在,妈妈在。

可现在,它断了。

我豁然起身,磕磕绊绊走过去,我想让自己别抖了,脚却不听使唤。

干脆趴在地上,小心翼翼地。

一颗。

两颗。

三颗。

十七颗。

不对不对……还差一颗。

我慌张地到处摸索,近乎崩溃。

直到一只手伸到我面前,第十八颗,赫然在手心。

他说:「你别哭。」

我抬手,摸到了满脸的泪。

店里一片安静,是女生率先打破沉默。

她神情复杂地看着我,「这位小姐,虽然不知道你经历了什么这么难过。」

顿了一下,似有不忍:「但这串手链是我的,还请你还给我。」

我紧紧攥着失而复得的十八颗珠子,抬头看着程许。

她也转过去,望着他。

冥冥中,我们就像在等程许做一个重要的选择。

这一秒,过得很慢。

我期盼着程许能记起些什么。

然而,我输了。

「谢谢你帮我们捡起来。」

「这确实是我们的手链。」

求婚那天,我送给小锦的。」

求婚!?

他们要结婚了。

那我呢?

4.

「不好意思两位,我妹妹生病了,她以前也有一条一模一样的手链,可能是受到了刺激。」

「你们放心,等手链修好,我们一定物归原主。」

李队他们来的很及时。

陈姐扶住我的肩膀,「闻昭,没事吧?」

我木然地摇头。

女生还想要说什么,程许按住她的手,意有所指地看了我一眼,她同情地点点头。

李队借机和程许攀谈起来。

女生叫林锦,一年前,程许受伤失忆,是她一直陪在他身边。

他忘记了过去的所有人,只记得自己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没做。

重要的事!

我猛然抬头,陈姐及时拉住我,李队适时结束话题跟他们告别。

擦身而过的时候,我叫住程许:

「阿程,你叫阿程是吗?」

他停下脚步,点头。

我缓缓向他伸出手,「你好,我是许闻昭。」

眼前这一幕刺痛了我。

忽然想起我刚到福利院的那天,六岁的小男孩儿也是这样伸着手,对蜷缩在墙角的女孩儿说:

「你好,我是程旭。」

十八岁以前,他叫程旭。

满十八岁那天,他去了趟派出所,此后,他成了我的程许。

「以你之姓,冠我之名。」

他说,这是对爱情最好的交代。

也是他对我的许诺,「这辈子,你就是我最重要的人。」

「那如果有一天你忘了我怎么办?我就不是你最重要的人了。」

「不会的,我永远不会忘记你。」

那时我们不知道。

永远,来得这么快。

汽车缓缓启动,窗外树影婆娑。

李队开着车送我回家。

「手链不用还,我来想办法。」

「对不起李队,我……」

陈姐安慰我,「没事的闻昭,等程许恢复记忆,你们还是能回到从前。 」

没机会了。

我喃喃道:「他们要结婚了。」

车里忽然安静下来。

显然刚刚也听见了程许的话,此时不知道该说点什么才能安慰我。

我挺想告诉他们,不用安慰我。没什么好难过的,他要开始新生活了,我挺为他高兴的。

但我太累了,连张嘴的力气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