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经验”入选全国干部培训教材。近日,由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的《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案例选文化·社会篇》收录了《整体保护赓续文脉 潮州古城绽放光彩——广东潮州市大力推进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典型案例。该教材围绕“文化传承发展”“历史文化遗产”“古城保护”等方面,为探索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的科学路径提供了借鉴参考。
现全文刊登,以飨读者。
整体保护赓续文脉 潮州古城绽放光彩
——广东潮州市大力推进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
[引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要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全面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2020年10月,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广东潮州市时强调,潮州是一座有着悠久历史的文化名城。我们爱这个城市,就要呵护好她、建设好她。
[摘要]潮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盛享“海滨邹鲁”“岭海名邦”的美誉。2020年10月,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潮州古城时指出,包括广济桥、广济楼在内的潮州古城比较完好地保留了下来,实属难得,弥足珍贵。在改造老城、开发新城过程中,要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存,延续城市文脉,使历史和当代相得益彰。要珍惜和保护好这份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不能搞过度修缮、过度开发,尽可能保留历史原貌。近年来,潮州市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引,坚持“建设新城、保护古城”的发展思路,在古城区内不搞大拆大建,不搞房地产开发,依靠群众参与,用好“绣花”功夫,走出了一条实现古城整体保护、活态保护的正确路径,推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实践不断取得新成效。潮州古城的保护实践,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领导人民为保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接续奋斗的历史缩影,是在新时代新理念指导下保护历史遗存、延续城市文脉的成功探索,为我们在习近平文化思想指引下,探索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的科学路径提供了借鉴参考。
[关键词]文化传承发展 历史文化遗产 古城保护
一、背景情况
潮州,自古有“岭东首邑”之称,三山环抱,韩江如带,文脉连绵,底蕴深厚。千年古桥广济桥畔,广济楼巍然矗立,襟江控岳,护邑镇桥。
潮州是国务院公布的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山川秀丽,文物荟萃,盛享“海滨邹鲁”“岭海名邦”的美誉。潮州自东晋义熙九年(413年)分东官郡,设义安郡,已有1600多年的历史。潮州古城在宋明时期几经修葺增筑,形成今天南北长东西短,呈龟背状的形态。在总面积2.33平方公里的老城内,散布着古城墙、古民居、古街道、古祠庙、古桥、古塔等众多文物,其中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5处。
历史文化遗产是凝聚民族认同、厚植爱国情怀的重要载体,赋予中国式现代化以深厚底蕴。长期以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形势不容乐观,大拆大建、拆真建假,大搞房地产开发,过度外迁居民,破坏古城山水环境格局等问题屡禁不止。这些问题的产生,反映了一些地方缺乏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正确认识,未能树立尊重历史、热爱文化的政绩观。近年来,潮州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下,坚持“建设新城、保护古城”的发展思路,在古城区内不搞大拆大建,不搞房地产开发,依靠群众参与,用好“绣花”功夫,走出了一条有效加强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的正确路径。
二、主要做法
潮州是一座有着悠久历史的文化名城。潮州有很多宝,潮绣、木雕、潮剧、工夫茶、潮州菜等,都很有特色。广济楼展厅内,刺绣、木雕、陶瓷、泥塑、手拉朱泥壶、麦秆剪贴画……一件件潮州非遗作品精致绝美、巧夺天工。
(一)“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赓续中华文脉的潮州实践
1986年,国务院在公布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时这样评价潮州古城,“古城始建于宋,现东门城楼及部分城墙保存完好。城内南门一带有很多明、清民居及祠宇,反映了潮州建筑的传统风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潮州时指出,包括广济桥、广济楼在内的潮州古城比较完好地保留了下来,实属难得,弥足珍贵,充分肯定了潮州几十年来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所做的工作。这些成绩的取得,源于习近平文化思想的科学指引,也离不开几十年来一代代潮州人民在不同历史阶段对古城保护作出的正确战略选择。
新中国成立之初,潮州文物工作者开展文物普查,确定文物保护单位,为今天的古城保护奠定了坚实基础。1949年潮州刚刚解放,潮安县军管会即发出《保护名胜古迹、公共建筑物布告》。1956年,潮州按照全国文物普查要求开展第一次文物普查,1961年开元寺、广济桥、笔架山宋窑遗址等9处文物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62年广济门城楼、韩文公祠、己略黄公祠等22处文物被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如今,开元寺、广济桥、韩文公祠、笔架山宋窑遗址等重要古迹多已跻身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列。
改革开放以后,潮州适时提出“建设新城、保护古城”的发展思路,制定了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科学规划。1982年颁布的文物保护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提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国务院同年公布第一批24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单。1986年潮州被列入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单。1992年,潮州市委、市政府前瞻性地提出“建设新城、保护古城”的发展思路,组织编制《潮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世纪80年代,潮州作为广东省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的试点单位,普查登记657处不可移动文物,公布许驸马府等4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进一步夯实名城保护的根基。
21世纪以来,潮州秉持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正确理念,全面推进古城的整体保护。潮州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深入贯彻《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古城整体风貌与大片传统民居得到精心保护。2006年,14处潮州老城古民居建筑群被国务院确定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太平街义兴甲巷”入选中国历史文化名街,这也是广东省第一个中国历史文化名街。党的十八大以来,潮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不断探索古城整体保护的新方案。
数十年来,几代潮州人为保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接续奋斗,用心谱写了古城保护的潮州篇章。一是从整体保护角度上看,潮州既保护了广济桥、广济楼、古城墙、开元寺等一批重要文物,又保存了较多的传统民居、历史街区。城市历史肌理完整,街道尺度宜人,城市路网基本与明代潮州府城重合。二是从活态保护的角度看,潮州古城保留了传统的社区结构、民俗民风等,延续了浓郁的市井生活“烟火气”。三是从非遗保护角度看,潮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持了生机勃勃的活态传承形态。潮州木雕、潮州嵌瓷、潮州传统建筑木结构技艺等仍然广为使用,潮州菜、潮州工夫茶、潮剧等融汇于日常的社区生活和城市空间。
习近平同志在《<福州古厝>序》中提出:“发展经济是领导者的重要责任,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传统街区,保护好文物,保护好名城,同样也是领导者的重要责任,二者同等重要。”潮州古城成功实现了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践行了保护文物和发展经济“二者同等重要”的重要思想。
(二)“老城不能再拆”——坚决落实古城的整体保护、系统保护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为古城保护与发展指明了方向。在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城市有许多历史记忆,特别是一些历史悠久的老城区,是最宝贵的东西,不能因为浮躁、无知而破坏掉。”在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既要保护古代建筑,也要保护近代建筑;既要保护单体建筑,也要保护街巷街区、城镇格局;既要保护精品建筑,也要保护具有浓厚乡土气息的民居及地方特色的民俗。”2017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一2035年)》的批复中明确提出:加强老城和“三山五园”整体保护,老城不能再拆,通过腾退、恢复性修建,做到应保尽保。潮州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老城不能再拆”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总结潮州古城保护成功经验,拿出更加严格的政策和措施,坚定不移地把古城整体保护的这张蓝图绘到底。
一是坚持“建设新城、保护古城”的发展思路,坚持不在老城上面建新城,从战略规划层面解决保护与发展的结构性矛盾。1986年,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单公布以后,潮州向全市提出“爱我潮州,建设名城”的口号,及时调整建设思路,逐步形成保护老城区、开发新城区的发展路径。1992年,潮州明确提出“建设新城、保护古城”的发展思路,制定城市总体规划,集中力量建设新城区,在老城区的西侧规划10倍于古城区的新城,同时在古城区内停止房地产开发报建,从战略规划上破解古城保护与城市发展之间的矛盾。潮州先后制定了《笔架山、葫芦山、金山管理暂行规定》《潮州古城区建设“十不准”》《潮州古城保护与改造管理规定》等地方规范性文件,全面推动老城保护工作。在近年制定的《潮州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潮州市古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文件中,继续坚持“建设新城、保护古城”的发展思路。
二是坚持和完善古城的整体保护,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早在1995年,《潮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就提出“潮州古城的保护,应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古城区各级保护范围划定,古城风貌保护,古城空间格局保护,古城区建筑高度控制和名城传统文化继承和传统经济基础的发展”,强调从整体上保护老城。《潮州市古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整体保护的原则,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对保护整治明确了修缮、改善、整修等分类处置措施。《潮州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明确提出,整体保护古城及周边山水格局环境,整体保护古城历史格局与特色风貌,整体保护文物古迹及其周边环境;保护潮州不同历史时期留存的反映特定历史文化背景的各类城市文化和自然遗产。近年来,潮州南门义兴甲、旧西门街、许驸马府、太平路等4个地段被省政府列为历史文化街区;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点1345处;在2017—2019年的历史建筑普查中,公布三批历史建筑共171处。2019年,潮州古城入选首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试点单位。2021年1月,潮州市印发《潮州市古城提升行动计划(2020—2025年)》,进一步决定对古城内139处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分批次启动修缮保护,对28条历史街巷实施路面及两侧立面改造提升,全力推进古城古建筑修缮项目,打造古城历史文化街区新亮点和文物活化利用示范体系,打造保育活化典范的潮州古城。
三是坚持整体保护山水格局,精心保护城市文化景观。潮州东望笔架山,西邻葫芦山,北依金山,韩水绕郭南流,千百年来,潮州人师法自然,匠心营造出“三山一水抱古城”的城市特色景观。潮州的山川形胜,既是一代代潮州人赖以生存繁衍的自然环境,也浸染着以韩愈为代表的历代先贤的文化印痕,让潮州人民倍感骄傲。从1995年制定《潮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来,潮州一直注重保护潮州的特色地貌和自然景观,保持以“三山一水一洲”为代表的城市空间环境和山水文化。2017年制定的《潮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进一步以法律形式提出保护“三山一水、一城八景”的城市文化景观,严格保护潮州老城同韩江、葫芦山、金山、笔架山等构成的清秀舒展的山水格局。
(三)“更多采用‘微改造’的‘绣花’功夫”——积极完善保护实施机制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阐述保护文化遗产与改善人居环境之间辩证统一的关系,提出了更多采用“微改造”的“绣花”功夫等新理念新要求。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州市荔湾区西关永庆坊考察时指出,城市规划和建设要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不急功近利,不大拆大建。要突出地方特色,注重人居环境改善,更多采用“微改造”这种“绣花”功夫,注重文明传承、文化延续,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2019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市前门草厂四条胡同考察时强调,要把老城区改造提升同保护历史遗迹、保存历史文脉统一起来,既要改善人居环境,又要保护历史文化底蕴,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并对胡同居民表示“让大家住在胡同里也能过上现代生活”。2020年11月在南京市主持召开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再次强调,“更多采用‘微改造’的‘绣花’功夫,对历史文化街区进行修复”。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求我们在物质层面实现古城整体保护的同时,还应在社会层面加强对传统社区的活态保护,在保护文化的同时改善民生。潮州没有对古城进行“推土机”式大拆大建,没有大规模强制外迁居民,古城保持着有温度的“烟火气”,古老街区和丰富民俗相映生辉,人与城和谐共生,留下了一个“活着的古城”。近年来,潮州不断完善保护实施机制,坚持采取小规模、渐进式的“微改造”,在政府主导下改善古城人居环境,鼓励居民自我修缮,保持生活方式的延续性。
一是以太平街义兴甲巷为示范,坚持历史街区的活态保护。由于种种历史原因,老城区出现物质性与功能性的衰败,这是包括潮州在内的各个历史文化名城面临的普遍性问题。而“中国历史文化名街”太平街义兴甲巷至今仍维持着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功能和经济文化活力,在于其坚持历史街区的活态保护。从1999年开展义兴甲三巷历史文化街区首期保护整治工程以来,潮州持续投资进行古民居沿街立面维修、巷道路面铺设、市政管线改造和环境整治,将历史文化街区与传统社区有规模、成系统地保护下来。街区保护整治没有使用房地产开发的拆迁模式,而是通过政府公共投入,改善街区基础设施,带动居民自我修缮。在修复更新过程中,甚至一面墙的修复问题,专家们都会赶到现场开会讨论。有专家回忆:“刚开始修的时候大家一起到现场去‘吵’,问题解决了才能继续修。”多方探讨的结果是,“微更新”需坚持最小干预原则,采用“一墙一策”的方法,因地制宜设计,保留墙面原有风貌。此外,潮州推动传统社区与非遗传承有机融合,潮绣、木雕、潮剧、麦秆画、大吴泥塑、工夫茶茶壶等潮州非遗在太平街义兴甲巷均得以展示。
二是探索“微更新”改造模式,渐进修复古城肌理。2018年以来,潮州提出“让市民和游客于细微处感受到城市温度”的目标,在古城区义井巷、兴宁巷、西马路、义安路、东平路等33条街巷启动“微更新”项目。“微更新”是在整体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小规模、小尺度、小范围的更新,通俗地说,就是给某些存在问题的古城小角落动动小手术,优化生活环境,提高本地居民的生活质量。如实施巷道灯光照明提升、外墙面更新、景观小节点打造等,以规模有限的投入,有效激发出周边居民自我更新的连锁效应。2021年,潮州市专题研究《潮州市古城区危旧房屋分类处置实施方案》,强调要坚持排查整治与改造提升相结合,特别要针对历史街区及明清以前的古建筑、古院落做好分类处置和系统维护,千方百计让老宅子彰显“古”的典雅,焕发“新”的美丽。
三是启动“百家修百厝”,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2017年以来,潮州启动“百家修百厝”工作方案,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采取向上级部门要一点、地方财政出一点、发动社会公益捐赠,创新文物修缮保护机制。目前,已完成真武宫、双忠庙、海阳儒学宫、李厝祠、唐伯元故居等首批修缮工程,并对外开放。其中,由社会力量出资修缮的真武宫和双忠庙,交由所在街道办事处作为文化活动场所使用,为市民休闲提供了文化活动场所,成为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的有益尝试。潮州在编制《潮州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工作中还建议,鼓励产权单位或居民按照保护规划要求自行修缮房屋;在符合保护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小规模、渐进式的民居自修自建;政府制定年度修缮计划,加强修缮过程中的技术管理。
四是鼓励专家学者、志愿者、社会人士、海外侨胞广泛参与。潮州人民历来有爱护乡土文物的热情。潮州有民间的“四点金”名城保护志愿小组,也有规划部门倡议组建的历史建筑与传统村落保护志愿者团队。这些志愿组织传播历史建筑保护的理念,让更多人了解潮州传统文化,为潮州留下更多的历史记忆。
五是鼓励发扬“绣花”功夫,带动传统技艺的传承。潮州古厝特色鲜明,精美雅致,有“四点金”“下山虎”“趴狮”等多种样式,民间有“潮州厝、皇宫起”“京华帝王府、潮州百姓家”之说。遵照“不改变原状”的原则,潮州于2015年编制《潮州市古城区建筑修复改造指引和设计范例》,引导老匠人、老技艺采用传统材料和工艺,把精致的“潮味”元素融人古城“微更新”工程,把古建筑、古街巷原有的传统元素都尽力保留下来。如今,以四位广东省传统建筑名匠为代表的大批传统建筑工艺传承人仍然活跃在古城修复工作之中。
三、经验启示
潮州古城的保护实践,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领导人民为保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接续奋斗的历史缩影,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延续城市文脉的成功实践,为探索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的科学路径提供了借鉴参考。
1.秉持敬畏之心,树立正确的保护理念。早在1991年,习近平同志就提出:“评价一个制度、一种力量是进步还是反动,重要的一点是看它对待历史、文化的态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对待古建筑、老宅子、老街区要有珍爱之心、尊崇之心”。历史文化名城不仅是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系列中的重要类型,而且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我们应发自内心地珍而惜之,竭尽全力地爱而护之,反对大拆大建、拆真建假、拆旧建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树立正确的保护理念。
2.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保护好前人留下的文化遗产,包括文物古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历史建筑、工业遗产,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好传统街区,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文物,就是保存了城市的历史和文脉”。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推动全面保护、系统保护,将包括文物古迹、古老建筑、历史街区、传统村落、非遗民俗等类型的文化遗产都纳人保护范围,进一步加大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力度。
3.以人民为中心,探索科学的保护实施机制。潮州古城保护的实践充分表明,文化古城凝结着人民群众的文化认同,奠定了公众参与文化保护的情感之基。潮州等地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中,强调以人为本,积极探索古城区小规模、渐进式的城市更新模式。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护居民产权、鼓励社区参与,方可激活城市保护更新的内生性动力,从源头上破解老城衰败的难题。同时,要积极探索古城保护实施机制,用良善的公共政策体系推动文化保护与社区治理、民生改善相互协调衔接,实现古城保护的“见人见物见生活”,使保护成果更多惠及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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