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持续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与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5月6日,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军,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李博一行到彰武县就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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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中,督导组在彰武县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进行实地考察,就调研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并提出指导意见。

张军指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是构建双赢、多赢共赢的新型检警关系的必然选择,全市检察机关要不断加大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按照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持续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落地见效,全面提升公安执法与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和案件办理质效。检察机关要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定期与公安机关进行分析研判,双方要畅通监督渠道,拓展信息共享,实现良性互动,充分发挥制度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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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组一行还就一起涉恶案件与相关办案人开展交流,彰武县检察院案件承办人对涉案事实、相关证据和审查意见进行介绍,并与公安机关在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问题上达成共识。

下一步,阜新市检察机关将以此为工作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深化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不断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以有力配合、更实监督促进办案质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