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不是政客,不会长袖善舞以经营权势,但他是一个好官,懂得如何用良知、智慧经营一方福利,修己以安人,也懂得如何在混浊的官场保得全身。
1.做官就是做学问
- 【语录】居官无修业之益,若以俗学言之,诚是如此;若论圣门所谓德业者,却初不在日用之外。《知行录》
【译文】当官对学业无益的说法,如果以俗学来看,确实如此;如果以孔圣人所谓“德业”来论,起初却并不是在日常应用之外。
孔门起初的主张是“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做学问和做官原本不必分家,那时候春秋纷乱,诸侯并列,对人才的需求量很大,而教育又不发达,人才供不应求,只需读几年书,识得一些字,就有当官的机会。那是读书人的“黄金时代”。
后来秦始皇统一六国,刘邦接着完成了统一大业,对官员的相对需求减少了,随着教育的日益发达,人才增多了,渐成过剩歧视,多数读书人注定没有做官的机会,于是做学问和做官便分家了,读书人中亦有“清流”和“俗流”,“清流”专做学问,摆高姿态;“俗流”一门心思求官,学问只是点缀。但大部分读书人并不是绝对“分流”,只能算“二流子”,“清流”若捞到做官机会,便屁颠颠地跑去赴任,甘心变作“俗流”;“俗流”一旦丢了官,暂时只能客串“清流”,发表一下“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高调言论。当然也有郑玄一类的真正“清流”,皇帝勉强用轿子把他抬去,封一个高官,他还要想方设法逃跑。还有更多真正“俗流”,未当官时削尖脑袋钻营,丢了官便忧愁得想自杀,为了保官位什么都肯干。
以此观之,做官和做学问原本不一定要分家,只因大势所趋,才被迫分了家。王阳明主张“知行合一”,在他看来,做官就是做学问、修德业,他当了官并不觉得自己俗,没当官也不故作高雅。
王阳明做官,真的像做学问、写文章一样,定主题、找素材,有起有承,虎头豹尾,且行文流畅,让人赏心悦目。
权奸刘瑾倒台了,王阳明作为“受迫害”官员,自然“平反昭雪”虽不能官复原职,也被调离龙场驿,升为庐陵(今江西吉安)县令。官不大,但可以用来实践他的“致良知”学说,实施善政。
庐陵是一个小县,因世风不正,苛捐杂税太多,民风大坏,盗匪横行。而且该地是有名的“健讼”之地,百姓喜欢打官司。王阳明刚上任,便有上千乡民拥入县门,号呼动地,要求宽免葛布的摊派。王阳明通过调查,得知此地不产葛布,摊派确实不合理,而上司却不顾这些,坚持摊派,还想逮捕主管钱粮征收的小吏陈江等人。
王阳明没想到一上任就遇到这么一件强烈考验“良知”的事情,但他没有畏惧,毅然向上司陈情,备述该县民众的苦楚,并以客观数据支持自己的观点——
“本县地方,自来不产葛布,原派岁额,亦不曾开有葛布名色,惟于正德二年,蒙钦差镇守太监姚案行本布政司,备查出产葛布县分,行令依时采办,无产县分,量地方大小,出银解送收买。本县奉派折银一百五两。当时百姓呶呶,众口腾沸。江等迫于征催,一时无由控诉,只得各自出办赔贝皮。正德四年,仍前一百五两,又复忍苦赔解。今来复蒙催督买办,又在前项加派一百五两之外。百姓愈加惊惶,恐自此永为定额,遗累无穷。兼之岁办料杉、楠木、炭、牲口等项,旧额三千四百九十八两,今年增至一万余两,比之原派,几于三倍……民产已穷,征求未息……今来若不呈乞宽免,切恐众情忿怨,一旦激成大变。为此连名具呈,乞为转申祈免等情。”
他还请求宽免陈江等人,并强烈表示,若逮捕陈江等人,自己愿意为其辞职代罪,“其有迟违等罪,止坐本职一人,即行罢归田里”。
经王阳明力争,此事终告平息,葛布的摊派获减免,陈江等人也未被逮捕。
但是,从这件事,他也看到了此地的弊端,因此定下了施政主题:移风易俗,平息讼风。
王阳明发布了上任后的第一道告示——《告谕庐陵父老子弟书》,他首先谦虚地说:因为我这个县令不太聪明,判断力不强,而且体弱多病,不能太忙,因此跟大家约定: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的事,不要随便打官司。诉讼时只能谈一件事,不要拉扯上很多事。写状约不能超过两行,每行不能超过三十个字,超过了就不予受理。故意违反约定者给予惩罚。
他还建议懂礼知法的父老们告诫自家的子弟,务必“息争兴让”,因为“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亲,破败其家,遗祸于其子孙”。
为了培养淳厚老成的风气,他借鉴了汉朝刘邦发明的“三老”政治,起用德高望重的“三老”,即老吏、老幕、老胥。一般来说,老人的反叛精神不强,比较保守,他们的地位提升后,可以有效约束那些轻率好斗的年轻人。
但庐陵“健讼”的风气已久,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虽然王阳明苦口婆心地劝告,当地人打官司的热情还是很高。王阳明干脆使了个“绝户计”,并起衙门不“放告”,同时写了一个文告说明不受理官司的理由:我之所以不放告,是因为现在正是播种季节,放告之后,你们为了打官司,如果误了农时,终岁无望。必将借贷度日,而且一打官司,四处请托送礼,助长刁风,为害更大。你们当中若果真有冤枉者,我自能访出,我不能尽知者,也会有乡老据实呈报给我。他们若呈报不实,我会治他们的罪。我为政日浅,还没有取得你们的信任,未有德治先行法治,我不忍心。如果你们不听劝告,偏要打官司,我就没办法了,请你们不要自找后悔。
他的真诚,感动了很多人,有的人负气告状,被感动得涕泣而归;那些好打官司的人也开始被人们瞧不起。王阳明又对诬告者实施反坐法,使那些奸猾之徒不敢无事生事。于是,庐陵的讼风大减,监狱日见清静。
但是,上天好像有意考验王阳明似的,他上任的这一年,亢旱无雨,火灾流行。面对天灾,王阳明也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一方面,他下令停止征税,释放轻罪犯,同时从心理上进行抚慰,将天灾的过错归咎于自己,说是因为自己不称职,才触怒神人,为此他还斋戒“省咎”,同时告诫百姓“解讼罢争,息心火,勿助烈焰”。用今天的科学观点来看,王阳明的这套说法自是无稽之谈,天灾跟他有什么关系呢?无论百姓顽劣还是老实,天灾照样还会降临。但是,古人说,“圣人设神道以教人”,王阳明本人未必信神,但老百姓信这个,暂时借助一下老百姓的迷信,起到安抚人心、稳定局面的作用,也可以算是“方便说法”。
王阳明任庐陵县令的时间仅七个月便获升迁,但在这短短的时间里,他慎选里正、三老,立保甲,清驿道,严禁镇守横征暴敛,杜绝神会,发展生产,搞得有声有色,政绩雯然。尤其是他诚心爱民、勇于负责、智慧通达的风格,在当地人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印象,如同一篇妙文,让人读之不厌。
做官做到这等境界和水准,也不枉了为官一方了!
2.王阳明为官的五大高招
- 【语录】是非之心,不虑而知,不学而能,所谓良知也。《知行录》
【译文】知是知非的心,不用思考就知道,不用学习就具备,这就叫“良知”。
真正的智慧,只是明辨是非。但是非之心往往本自具有,好像天生就知道一样,你起心人肯定是错的,你有益于人肯定是对的,有什么不容易知道的呢?
人人都有是非心,但不一定人人都遵从自己的良知。有个年轻人,偷了东西被逮住,他说自己只是初中毕业,不知法,不懂法,才犯了错。偷东西不对,三岁小孩都知道,一个读了初中的成年人居然不知道,如果不是白痴的话,那就是文过饰非了。
王阳明总是按自己良知去做,言行之间,常存“为善”之念,境界跟普通人大不一样。他无论在哪个地方为官,通常会采用以下五招:
第一招:“务求实用,毋事虚言。”
王阳明跟一般喜欢夸夸其谈讲大道理的读书人不一样,他做学问喜欢“简实”,讨厌“繁文”,做官也是如此。他说话、写文告都言简意赅,不喜欢长篇大论,他办事讲求实效,不会被细枝末叶的事情扰乱。他对下属的要求也是如此。他在庐陵要求诉状“但诉一事,不得牵连,不得过两行,每行不得过三十字”,便是他简实风格的体现。他后来统军作战时,凡谋计划策,都依据实际情况,决不凭空构想。他也要求下属注意搜集情况,据实呈报。
例如,他的《巡抚南赣钦奉敕谕通行各属》,对下属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应足财养兵弭寇安民之术,皆宜心悉计虑,折衷推求。山川道路之险易,必须亲切画图;贼垒民居之错杂,皆可按实开注;近者一月以里,远者一月以外,凡有所见,备写揭帖,各另呈来,以凭采择。非独以匡当职之不逮,亦将以验各官之所存,务求实用,毋事虚言。”
大凡说话、写文章,文词的修饰,可以扰乱听众、读者的判断力,掩盖真实情况,王阳明要求下属将“水分”挤掉,只送“干货”,有助于保持清醒的判断力,也可以节省时间,提高效率。这一经验,值得所有领导者借鉴。
第二招:人情与法度兼顾。
王阳明重视赏罚,他施赏是为了激励士气,施罚只是为了以儆效尤,却不在于施罚本身,在可能的情况下,他也会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依循人情,尽量减轻惩罚。例如,他率军平定宁王朱宸濠的叛乱后,捕获了数百名从逆官员,其中许多人只是受情势所迫,为保身家性命,不得不附从宁王,并不是真心反叛。王阳明考虑到这一情况,曾一日连上数疏,请求对其中大部官员减轻处罚。
《恤重刑以实审伍疏》罗列了二百多个从逆官员的名单,最后请求说:“参看得裘良辅等俱曾徒逆,应该处斩。但该司参称宁王平昔威恶惨毒,上下人心罔不震慑;据法在所难容,原情亦非得已。宥之则失于轻,处斩似伤于重,合无俯顺舆情,乞敕该部查照酌量,或将各犯免其死罪,令其永远充军。不惟情法得以两尽,抑且军伍不致缺人。”
《处置从逆官员疏》介绍了一些从逆官员的情况,最后建议说:“取其罪犯之显暴者,明正典刑,以为臣子不忠之戒;酌其心迹之堪悯者,量加黜谪,以存罪疑惟轻之仁。庶几奸谀知警,国宪可明。”
《处置府县从逆官员疏》也介绍了一批从逆官员的情况,最后建议:“参照邢清等被执不死,全无仗节之忠;闻变即逃,莫知讨贼之义,俱合重罪。但责任既轻,贼势复盛,力难设施,情可矜悯。合无行抚按衙门依律问拟,以为将来之戒,惟复别有定夺。”
王阳明的“罪疑惟轻”跟现代“疑罪从无”的原则颇有神合处,都是人文关怀的体现。在那个流行“乱世用重典”的年代,他能站在人性立场,主张对犯法者从轻处罚,确实难能可贵。从中也可体察“致良知”的妙用。
第三招:广求意见。
王阳明无论在何地为官,都必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而且他乐于倾听意见,不分官民,凡有意见,他无不欢迎,他还经常发布公文,广求意见。他的《十家牌法告谕各府父老子弟》非常谦虚地说:“本院奉命巡抚是方,惟欲剪除盗贼,安养小民。所限才力短浅,智虑不及;虽挟爱民之心,未有爱民之政;父老子弟,凡可以匡我之不逮,苟有益于民者,皆有以告我,我当商度其可,以次举行。”
王阳明以巡抚之尊,竟然向小民讨主意,其虚怀若谷的情怀,不同凡响。相比现在某些官员,只知坐在办公室当老爷,对群众的意见不闻不问,境界真有天壤之别!
第四招:主动承责。
王阳明为官,凡管辖范围内的事,没做好的,他都主动承担责任,从不推诿;许多事分明与他无关,他也自负其责。例如,天灾本是老天爷的过错,他也要自我批评;兵灾虽是人祸,但并不是由他引起,他也主动承责。他的《批追徵钱粮呈》,对不得不向百姓征收军粮痛心不已,还说:“目击贫民之疾苦而不能救,坐视征求之患迫而不能止,徒切痛楚之怀,曾无拯援之术,伤心惨目,汗背赧颜,此皆本院之罪,其亦将谁归咎!各府州县官务体此意,虽在催科,恒存‘抚’字。”
王阳明的承责,看似虚伪,其实不然,恰是“以天下为己任”的表现。天下事没办好,天下人都有一份责任,按佛家的说法,这是“共业所感”。王阳明是大悟之人,自然能看到自己的责任所在,不会像那些愚人一样说什么“这件事跟我无关”。
第五招:通情达理,主动沟通。
王阳明身领重任,职责所在,有时不得不做百姓不满的事,但他从不恃其强势,使狠蛮干,总是主动向百姓说明情况,寻求谅解。他数次统领大军,平息各路农民起义,以及宁王朱宸濠的叛乱,他当然不能让属下官兵饿着肚子打仗,一应军粮只能从当地征收,军队打扰民众的生活也在所难免。但他情真意切的解释,却能在很大程度上缓解民众的不满情绪。
例如,他的《告谕军民》说:“告谕军民人等,尔等困苦已极,本院才短知穷,坐视而不能救,徒含羞负愧,言之实切痛心。今京边官军。驱驰道路,万里远来,皆无非为朝廷之事,抛父母,弃妻子,被风霜,冒寒暑,颠顿道路,经年不得一顾其家,其为疾苦,殆有不忍言者,岂其心之乐居于此哉!况南方卑湿之地,尤非北人所宜,今春气渐动,瘴疫将兴,久客思归,情怀益有不堪。尔等居民,念自己不得安宁之苦,即须念诸官军久离乡土,抛弃家室之苦,务敦主客之情,勿怀怨恨之意,亮事宁之后,凡遭兵困之民,朝廷必有优恤。今军马塞城,有司供应,日不暇给;一应争门等项词讼,俱宜含忍止息;勿辄告扰,各安受尔命,宁奈尔心。本院心有余而力不足,聊布此苦切之情于尔百姓,其各体悉无怨。”
此文实事求是,体谅民众的苦衷,同时也请民众体谅官兵的苦衷,相比之下,官兵们远离父母家乡,还要冒着生命危险作战,即使他们给民众带来了不便,百姓也容易谅解。何况王阳明治军,军纪严明,无事不扰民,更容易跟民众达成情感上的相融。
日后共产党领导人民军队,在通情达理、主动沟通和军纪严明方面,跟王阳明之法毫无二致。两者都是从良知出发,把人类道德发挥到了极高的水准!
3.赏不逾时,罚不后事
- 【语录】古者“赏不逾时,罚不后事”。过时而赏,与无赏同;后事而罚,与不罚同。况过时而不赏,后事而不罚,其亦何以齐一人心而作兴士气?《申明赏罚以励人心疏》
【译文】古代的人“赏不逾时,罚不后事”。赏赐不及时,跟没有赏赐一样;惩罚不及时,跟没有惩罚一样。更何况过时的赏赐都没有,过后的惩罚都没有,那又怎么能使人齐心协力而鼓舞士气呢?
为官治军,赏罚是一件大事中的大事。古代名臣司城子罕说:“国家之危定,百姓之治乱,在君行之赏罚也;赏当则贤人劝,罚得则奸人止。”此言将赏罚视为国家的根本大事,并不夸张。赏罚是为了引导和劝止某些行为,以业绩为赏罚标准,下属便会争创优良业绩;以忠奸为赏赐标准,大家就会扮忠臣、批奸臣……
一般来说,赏罚标准越清晰,引导和激励作用越明显。例如,以业绩为标准,因业绩易于衡量,大家都看得见,可以投机取巧的地方不多,只好努力创造业绩以换赏赐;以忠奸为标准,因忠奸难辨,总是善于“包装”、“演戏”的占便宜,难免让人觉得不公平,观念就乱了,人心也散了,岂能不走向衰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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