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4年4月29日,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悦科技或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编号:苏证监罚字[2024]4号)

兰迪投资者权益保护团队提示投资者,永悦科技索赔条件(暂定)为:

1)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17日买入,并在2023年9月18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2)2022年3月22日至2023年10月11日买入,并在2023年10月12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加入索赔。

(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案情简介

2023年10月12日,永悦科技(603879)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3019号),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4年4月29日,永悦科技(603879)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编号:苏证监罚字[2024]4号)

经查明,永悦科技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永悦科技涉嫌重大合同临时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

二、永悦科技涉嫌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一)永悦科技涉嫌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永悦科技涉嫌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认为,永悦科技的上述两项违法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七十九条和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违法情形。

拟处罚结果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

一、对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三百万元罚款;

二、对陈翔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零五十万元罚款;

三、对朱水宝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四、对徐伟达给予警告,并处以七十万元罚款。

投资者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符合索赔区间的交易明细【在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交易记录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优先选择含有证券余额或剩余股数字段的对账单类型】

二、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包含投资者沪深证券账户信息(含融资融券账户)、姓名、身份证号等】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提供交易明细,我们将为您计算初步的可索赔金额。

兰迪投资者权益保护团队专注于代理广大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证券虚假陈述诉讼,致力于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