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高某、向某系两名视障人士,2023年5月,为做好盲人推拿业务,两人与江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即给付一年租金31000元及押金3000元,后江某交付房屋。

然而,房屋通水电不久,两人发现房屋存在漏水情况,前来盲人推拿的客人也多次因地面积水而滑倒,糟心不已的两人多次联系江某进行维修。

江某一开始以梅雨天为由拖延时间,后维修过一次,但漏水问题仍然存在。

高某、向某两人认为无法与江某正常沟通解决问题,无奈报警处理,但江某始终不愿出面协商。两人诉至丹徒法院,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江某退还剩余租金。

庭后调解

庭审中,被告自认该房屋存在漏水问题已久,但坚持不同意解除合同,认为把漏水问题解决就可以继续履行。

考虑到原告二人行动不便,为最大限度减少其诉累,以最少程序速解纠纷,承办法官积极做当事人工作,在庭审后展开调解。

“他们两个有视力障碍,租房前确实没法细致查看房子情况,之后好不容易做点盲人推拿生意,因为房子长期漏水,客人体验不佳,对他们的收入影响很大。”法官耐心细致地从情、理、法方面对被告进行劝导,希望他以积极、友善的方式处理此次纠纷。

最终,被告认识到房子漏水已久的严重性以及对两原告造成的影响,表示愿意解除合同,退还剩余租金,并当庭履行完毕,两原告也现场将房屋钥匙交还被告。该案得到一次性实质解决,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盲人的世界少有光明,但我们能用司法阳光为他们带来“光明”。接下来,镇江法院将持续推进更贴民生、近民意的诉讼服务,为聋哑盲等残障人士开辟绿色通道,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申请司法救助,走到行动不便、地处偏远的当事人身边,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司法温度。

编 辑:赵品轩

校 对:王 天

审 核:陈 雄

来 源:丹徒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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