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能开就多接几个单,能赚多一点是一点,还要养家呢”,网约车苏师傅经常笑着跟乘客说道。在保证正常休息的前提下,苏师傅都会出车,然而就在前段时间,他却愁容满面地来到云城法院寻求帮助。

“法官,这辆车就是我的生活来源,虽然赔偿了车辆维修费用,但修车期间我无法出车都没有收入来源,‘手停口停’,对方应该要赔偿我的损失。”此前,苏师傅已多次跟对方联系,但对方车主吴某觉得这不是他的责任不肯解决,无奈之下苏师傅才起诉至法院,请求被告吴某赔偿其相应损失。

吴某认为,其交了保险费,事故认定书认定吴某负全责,保险公司已对苏师傅车辆的修理费进行理赔,停运的损失跟他没关系,“既然对方要求赔偿停运的损失,应该找保险公司,这钱我不会给。”

承办法官在庭前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后,双方互不让步,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便决定庭审时再倾听双方意见。

庭审当天,双方的“怒气值”拉满,吵得面红耳赤:“你的车为什么要修那么多天,你有证据吗”“我有维修单据,上面写有进厂时间和提车时间,我实事求是,是多少天就多少天,你应该要赔偿我的损失”“我的车有买交强险和商业险,你要赔偿去找保险”......见此情形,承办法官决定采取“背对背+面对面”调解方式进行逐个释法说理。

“吴先生,法律是有明确规定,对于网约车因交通事故产生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应予赔偿,而这个停运损失呢,是属于间接财产损失,不属于交通险赔偿范围。你的商业险保单上呢,也对此有说明,在商业险范围内是免责的。大家都不想发生交通事故,但既然已经发生了,就好好解决。”

“苏师傅,我们把事情好好讲清楚,尽快解决好这件事情,待会早些离开法院,说不定网约车还能多接几个单呢。”

承办法官向双方摆事实,讲案例,将晦涩难懂的法言法语转化为浅显易懂的法律知识,双方的态度这才慢慢缓和下来。当天,双方在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吴某当庭向原告苏某支付1500元作为停运损失赔偿。双方当事人迈着轻快的步伐离开法院,至此,该案圆满化解。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云城法院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把民生实事办好办实,以能动履职践行公正与效率,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供稿:云城法院

编排、一审:谭丝慧

二审:柯丽莹

三审:郑锦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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