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
5月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红岭创投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周世平等人非法集资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3年12月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周世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周世平等9名被告人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3月至2021年9月,周世平等人利用“红岭创投”平台,以保本付息、高额回报为诱饵,向48万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人民币1090亿余元。期间,周世平等人明知公司资金缺口巨大,仍发布虚假标的非法集资,非法募集资金用于归还融资项目到期本息、维持公司运营和个人挥霍,待偿金额总额逾200亿元。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裁定。
二、法律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修11)
(22年3月:集资诈骗:“数额较大”10万,处3-7年,并处罚金;“数额巨大”;100万元,处7年以上有期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严重情节”50万以上:(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10万,100万)罚金:3-7年,处10万-500万罚金,7年以上或无期,处50万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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