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部分内设机构名称和相关人员职务名称变更的决定

(2024年5月9日魏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依照魏县机构改革方案通知要求,魏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更名为魏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魏县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更名为魏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魏县人大常委会政治法律工作委员会更名为魏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更名后相对应的相关人员职务名称自行更名为新名称职务。

来源:魏县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