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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5日

锡山法院发出

无锡首份

“交还未成年子女”

人身保护令

5月6日

藏匿孩子的一方主动履行保护令内容

分离半年的孩子回到了母亲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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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女儿还给我!

“法官,我已经半年没有见过女儿了。”半个月前,锡山法院东北塘法庭赵玲洁法官收到了离婚案件原告小玲递交的人身保护令申请。

“我们22年6月份分居,我带着女儿回到了父母家。那时候,女儿才9个月大。23年10月30日,趁着白天我在上班,他上门看望生病的豆豆,不打招呼就把豆豆抱走了……”

小玲口中的“他”,是豆豆的爸爸、小玲的丈夫,阿松。两人在21年2月份结婚,阿松比小玲大了几岁。本以为成熟的男人更顾家,但婚后的生活并不如意。说起来都是琐事,双方却始终无法在同一个频道上沟通,最终小玲选择了离开。豆豆被抱走后,小玲通过各种途径想要看到女儿,但阿松始终不肯配合。“赵法官,女儿离开我就快半年了,一转眼都快三岁了,这半年来我没有见到她一眼,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我,我怕她忘了我。离婚诉讼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我等不了,我要申请人身保护令,让他把女儿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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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一份“实质性”的保护令

收到申请后,赵玲洁对双方意见和证据进行了审查,确定了豆豆确实被阿松带离达半年之久,且期间从未配合让母女相见,人为切断了母女亲情。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和《江苏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人身保护令可以包括“禁止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这一措施。但对于已经被阿松带走的豆豆,仅仅是“禁止”似乎过于笼统,能否有更契合、有力的实质性内容?赵玲洁陷入了思考。

人身保护令要成为“干货满满”的安全盾,就要有可执行性,一旦当事人拒绝履行,保护令应当成为相关部门介入并履行职能的依据。

2024年4月25日,赵玲洁发出了一份不同以往的人身保护令,在禁止阿松抢夺、藏匿豆豆,不得擅自带走豆豆脱离小玲监护的同时,还明确裁定阿松限期将豆豆送回小玲处交由小玲监护照顾。人身保护令的保护内容明确为“交还未成年子女”,在无锡地区尚属首次。

保护令送达后,阿松申请复议被裁定驳回。为了解阿松的想法,也为了有效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内容,赵玲洁通知阿松与小玲到院谈话。这场谈话,袒露出很多离婚案件中夫妻关系破裂与亲子关系维系的衡平之难,杂糅了爱与恨、分别与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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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为你们,而是为了她

“法官,豆豆我带得很好,凭什么要还回去?!”阿松还是不服。

阿松眼尾微红,赵玲洁想,作为父亲的他或许做得不差。“这半年来,小玲一直联系你要看豆豆,你让她们母女见面了吗?”“没有。”“那豆豆有没有说想妈妈?有没有找过妈妈?有没有一次次问你妈妈呢?妈妈什么时候来?”阿松沉默良久,低下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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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玲洁接着说:“我相信你把豆豆照顾得很好,但人身保护令最重要的目的不是解决你们的夫妻感情和情绪,而是为了孩子。突然把孩子带走,不让她见妈妈,孩子会怎样?对孩子来说难道不残忍吗?”一番沟通,阿松的顾虑消除了。在保证了阿松的探视权基础上,阿松和小玲终于就豆豆的监护和探视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约定谈话结束后小玲就能把豆豆接走。

半年的朝夕相处,如今就要分别,对阿松来讲并不容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小玲一方等了两个小时。赵玲洁对小玲讲,再给他一点时间;对阿松说,我们等你。两个小时后,阿松终于带着豆豆出现了。

久违的拥抱,还有母女的欢笑;抹去眼泪,爸爸帮你穿鞋子吧……分别时,小玲轻声对阿松说:放心,时间到了就让你看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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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锡山法院

编辑:赵伟

审核:李思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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