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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结合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市检察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今年4月,明溪县检察院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制定《明溪县人民检察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落实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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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明溪县检察院将坚持服务大局,以人民为中心,依法能动履职,聚焦突出民生问题,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充分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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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综合各部门

编 辑&初 审│王慧慧 黄 也

审 核│高 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