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0年1月至2月,王某亮、王某磊等7人在西峡县恐龙蛋化石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开挖盗洞100米,高1.5米,宽1米,盗掘恐龙蛋化石,2020年2月1日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西峡县人民法院2020年8月4日作出刑事判决,认定七人盗掘完整恐龙蛋化石4枚,不完整恐龙蛋化石2枚,分别判处王某亮、王某磊等7人两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对恐龙蛋化石和作案工具予以没收。该判决生效后,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本案公益诉讼。

裁判结果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亮、王某磊等7人非法盗掘恐龙蛋化石,破坏珍贵化石资源和生态环境,判决王某亮、王某磊等7人按照《恐龙蛋盗洞土方回填、夯实工程方案》恢复原状,并在西峡县恐龙蛋化石群国家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设置警示牌两幅,予以赔礼道歉、警示他人。该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恐龙蛋化石形成历时漫长,是重要的古生物化石,不可再生,对于研究恐龙的系统演化、生物多样性、古地理格局、古环境变迁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西峡县恐龙蛋化石群是迄今为止世界上发现的数量最多的恐龙蛋化石群,被称为“世界第九大奇迹”,是河南的地理名片。王某亮、王某磊等7人非法盗掘恐龙蛋化石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其行为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人民法院判决王某亮、王某磊等7人对盗洞恢复原状,并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设置警示牌进行赔礼道歉,及时修复了受损的生态环境,对社会公众起到了很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编辑|包铁新媒体工作室 杨清博

审核|王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