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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肌肉男”、“美女”、“打擦边”一年赚了50亿元的椰树,又又又被罚了。

最近,有人举报称椰树集团有限公司在其自设网站上发布的宣传图文,出现了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营销的情形,并使用了“用椰子擦乳”、“南太平洋美女很少‘飞机场’”等广告语,这些都被认为是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在接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线索转办后,于2024年2月6日对椰树集团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椰树集团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七项和第十七条的规定,因此对其处以40万元的罚款。

图:企查查

剑走偏锋是椰树一贯以来的作风了,从“辣眼”配色的海报、只健身不卖货的直播间,到每次都能引发争议的广告宣传语,无一不为椰树赚足了噱头。

对于这次处罚,椰树集团在其官方微博和网站上发布了声明,表示“担心”和“不服”。他们声称“用椰汁擦乳”是科普教育,而非商业广告,并强调在官网上发布的连续7年亏损、第二次破产死里逃生等内容是“厂史教育”,而非商业广告。

椰树因类似问题被罚也不是第一次了。在2019年,椰树集团就因“我从小喝到大”的广告语被认为是暗示丰胸效果,涉嫌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罚款20万元。而此次被罚,椰树集团也是坚称自己的行为并未违反广告法

不管怎么说,该广告引发了一些争议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了。广告宣传不仅是企业营销的一个切面,更关乎合法性和道德性,广告内容与社会责任亦是息息相关。

从法律角度分析椰树集团因擦边广告被罚的事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椰树集团在其自设网站上发布的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椰树集团的广告中使用了“用椰子擦乳”、“南太平洋美女很少‘飞机场’”等广告语,这些内容明显涉及低俗、不雅的元素,与社会良好风尚相悖。

其次,椰树集团在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营销方面也存在问题。根据《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的规定,广告不得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妨碍社会安定,损害人身、财产安全。椰树集团在自设网站发布的宣传图文,出现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营销的情形,这可能给公众造成误导,认为其产品或服务得到了国家机关的认可或支持,从而损害国家的形象和利益。

此外,椰树集团的广告还违反了《广告法》的其他相关规定,如第十七条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规定等。尽管这些规定在本案中可能不是主要的违法点,但也表明椰树集团在广告发布过程中存在多处疏忽和不规范的行为。

最后,从法律责任的角度来看,椰树集团作为广告主,应当对其发布的广告内容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因此,椰树集团被处以40万元的罚款是合理的,并且如果其继续发布违法广告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还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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