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春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2024年宜春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宜春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线划定为120分(含)。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为笔试不合格,取消入闱面试资格。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公开招聘岗位数为5个及以下的,按公开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公开招聘岗位数为6个及以上的,按公开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报考急需紧缺岗位的考生免笔试,直接入闱面试资格审查。

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19日(8:30-12:00;14:30-17:30)。入闱考生须按时间安排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2.资格审查地点。资格审查实行属地管理,报考县(市、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入闱面试考生资格审查由各县(市、区)卫健委、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1)袁州区卫生岗位:宜春市袁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14楼1401室(袁州大厦)。

咨询电话:袁州区卫健委,0795-7029296;袁州区人社局,0795-3588535;

(2)樟树市卫生岗位:樟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10楼会议室(樟树市杏佛路91号)。
咨询电话:樟树市卫健委,0795-7161695;樟树市人社局,0795-7362601;

(3)丰城市卫生岗位:丰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12楼会议室(丰城市紫云大道北339号)。
咨询电话:丰城市卫健委,0795-6609130;丰城市人社局,0795-6298575;
(4)靖安县卫生岗位:靖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5楼会议室(靖安县清华大道16号)。
咨询电话:靖安县卫健委,0795-4736886;靖安县人社局,0795-4650892;
(5)奉新县卫生岗位:奉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1楼食堂大厅(新吴路113号)。

咨询电话:奉新县卫健委,0795-4618879;奉新县人社局,0795-7188962;

(6)高安市卫生岗位:高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609会议室(高安市瑞阳新区瑞泰广场C座609室)。

咨询电话:高安市卫健委,0795-5293015; 高安市人社局,0795-5281701;

(7)上高县卫生岗位:上高县卫生健康委员会5楼会议室(上高县镜山大道7号)。

咨询电话: 上高县卫健委,0795-2509213; 上高县人社局,0795-2528023;

(8)宜丰县卫生岗位:宜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4楼会议室(宜丰县耶溪大道231号)。
咨询电话:宜丰县卫健委,0795-2758953;宜丰县人社局,0795-2990771;
(9)铜鼓县卫生岗位:铜鼓县卫健委3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铜鼓县卫健委,0795-8687036、8722649;铜鼓县人社局,0795-8691021;

(10)万载县卫生岗位:万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3楼会议室(万载县阳乐大道406号,万载县中医院老门诊楼)。
咨询电话:万载县卫健委,0795-8981235;万载县人社局,0795-8821570。

三、资格审查要求

请入闱资格审查人员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本人签名确认的《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近半年内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签订《如期取证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相应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所学专业名称和岗位要求不一致的,还须提供公证处翻译的成绩单。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以选择招聘岗位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3.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1)岗位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应包括劳动聘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格式见附件3)、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或工资发放银行流水等,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2)“限应届毕业生”岗位,除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应提供档案所在地出具的证明材料;(3)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4)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等。

4.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格式见附件3)。

5.用人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如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查,请提交授权委托书(需本人签名)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证件材料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其他未尽事宜见《招聘公告》。

四、面试注意事项

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及格分70分或所在面试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组织结构化面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9日

来源:高品高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