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包工头王某和妻子买了1.5万元的香烟准备过年,却被烟草局以无运输证为由查扣并罚款6250元。王某不服,觉得冤枉,决定打官司。法院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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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包工头王某正忙活着手头的工程项目,但心里却始终惦记着即将到来的春节。他和妻子李梅商量着,得提前准备些年货,尤其是那些亲朋好友间交际时必不可少的香烟。(文中均为化名)

于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王某开着车,载着李梅,前往临县的一家知名烟酒店。店里人头攒动,各种品牌的香烟摆得满满当当。王某和李梅精心挑选,最终买了117条价值1.5万元的香烟,准备满载而归。

车子驶出烟酒店没多久,王某就感觉到后面有辆车一直跟着。到了一个繁忙的十字路口,那辆车突然加速,并排停在了王某的车前。几名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走下车来,严肃地要求王某停车接受检查。

王某一头雾水,但还是配合地打开了后备箱。执法人员仔细地检查了香烟的包装和标签,然后告知王某他们怀疑这些香烟是非法运输的。王某一听就急了:“我这可是自己买来抽的,怎么会是非法运输呢?”但执法人员表示,没有烟草运输证就是违法,要依法处理。

王某和李梅面面相觑,心里一阵慌乱。他们没想到买几盒烟会惹上这么大的麻烦。执法人员现场开了一张罚单,对王某处以涉案香烟价值40%的罚款,共计6250元,并将香烟全部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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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拿着罚单,心里憋屈得不行。他觉得这简直是冤大头,明明是为了过年才买的烟,怎么就变成了非法营运?他决定找烟草局理论个清楚。

第二天一大早,王某就来到了烟草局。他向工作人员说明了情况,但对方态度坚决地表示处罚没有问题。王某不甘心,又找了几位领导反映情况,但都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

在朋友的建议下,王某决定寻求法律援助。他找到了一位律师朋友咨询情况。律师告诉他,虽然王某买了香烟用于自己消费并不违法,但在没有烟草运输证的情况下运输烟草确实是违法的。不过律师也指出,烟草局在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程序违法的情况。

王某一听还有转机,立马决定委托律师为自己打官司。在律师的帮助下,王某收集了相关证据材料并提起了行政诉讼。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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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33条的规定,跨市、县运输烟草专卖品确实需要凭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签发的准运证。而在本案中,王某和妻子虽然购买了香烟用于自用,但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跨地区运输烟草专卖品的事实。

此外,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规范异地携带卷烟管理和携带证使用的通知》的规定,个人乘坐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跨地(市)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而王某和妻子两人携带的香烟数量已经超过了这一限制,且没有办理任何携带证明。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王某的行为确实违反了烟草专卖法规的相关规定。

在处罚依据方面,《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了对无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行为进行罚款的具体标准。根据这一规定,罚款金额应为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的20%以上50%以下。在本案中,王某购买的香烟价值约为15000元,按照这一标准进行计算,罚款金额应在3000元至7500元之间。而烟草局的工作人员最终对王某处以了6250元的罚款,这一金额虽然略高于最低罚款标准,但仍在法定范围内。

最终法院认为烟草局的判决合法有效,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反思

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对法律有所了解,知道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违法的。有时候,我们可能出于好意或者习惯,做了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事情,但却可能触犯了法律。所以,了解法律、遵守法律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的事情。你觉得呢?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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