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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人专属微信号」

近日

泸县玉蟾街道某地

受害人小玲(女,化名)上厕所

关门后因听见有轻微的呼吸声

小玲下意识瞄了眼隔间缝隙

她发现隔间外一个手机正对着自己

且地上还趴着一个男子半边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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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立即从厕所出来

看见一男子快速离开

连忙告诉同行人员自己被偷拍

随后两人拦住男子,并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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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警方迅速将其控制

查看嫌疑人曹某手机相册

暂未发现偷拍的相关照片

面对民警询问

曹某狡辩说:经过厕所门口

看见女子进厕所头脑一热

临时起了偷拍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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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发现曹某手机相册显示

最近删除有1000余张照片

内容涉及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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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手机

在大量证据面前

曹某对在公厕

偷拍女性如厕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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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

曹某交代多次在公厕偷拍的行为

目前,其手机相册里

已储存1000余张偷拍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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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某“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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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偷拍行为出现在自己周围

是不是既感到心有余悸

又特别的气愤

接下内容请大家要认真看

防偷窥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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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地方容易被偷拍?

高危区域:包括酒店、民宿、商场试衣间、公共洗手间、电动扶梯、公交车、地铁等地方,当你处于这些区域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

偷拍行为涉嫌侵犯他人哪些权益?

偷拍行为侵犯了被偷拍者的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偷拍者未经他人同意,公然传播、使用他人肖像或以丑化、污损等手段侵害他人的行为,将对他人的肖像权造成侵害。未经他人同意,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隐私部位的行为,对他人的隐私权造成侵害。如果偷拍者在公众场合或公开平台上谩骂、讽刺、诋毁他人的名誉,还对他人的名誉权造成了侵害。

怀疑自己被偷拍,是否有权查看对方手机?

自然人的隐私权受法律平等保护,如果怀疑被偷拍,应请求执法机关检查对方手机。因为手机是私人物品,承载了大量私密信息,未经对方明确同意,无权要求查看对方手机。

遭遇偷拍如何处理才能既保护自己还能惩治偷拍者?

如果是“抓现行”,当场发现偷拍者正在偷拍,一是可以明确要求对方停止拍摄、删除偷拍的照片或者视频;二是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立即报警,同时向现场安保人员寻求帮助,在公安或其他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进行处理,具备取证条件的,应及时固定相应证据、保留相关证人联系方式。双方无法达成调解的,交由公安机关根据违法情节对偷拍者进行行政处罚;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偷拍者的侵权责任。如果事后才发现被偷拍,被偷拍者仍可以通过司法救济、法律诉讼的手段,要求偷拍者停止侵害行为,并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偷窥、触摸、偷拍、尾随等行为,如使用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将可能构成强制猥亵罪。

面对偷拍、偷窥等

侵犯个人隐私的违法行为

不要恐慌不要沉默

请第一时间报警!!!

泸州警队 执着守护

平安泸州 使命必达

发布/泸州公安新媒体

策划/C审核/邹佶宏 审定/谷川

本文@平安泸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