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购住房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合集来啦,打算购买新房的小伙伴们,快点看过来!

一、契税优惠政策

1、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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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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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人购买家庭三套及以上住房

个人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区分面积,按3%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1、个人换购住房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子以退税优惠。

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

退税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

退税金额=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按规定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

1.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三、印花税优惠政策

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